北汽加班成常态,每周固定上六天班,忙时一周不放假,节假日放假都少于国家规定天数,相关部门是否可以监督改正?
罗立志律师:律师 你好,建议用书面材料向相关行政部门(劳动局)反映情况,要求改善或者加付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罗立志,男,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5073329090;15575180099; 电子邮件250542595@qq.com
建议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33进行投诉咨询
2016-02-27 22:5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