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请求公正处理新田县“三类人员”选拔考试
尊敬的省纪委、省计生委领导:
2016年初,新田县进行了“三类人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的考试,被某些官员唯亲、为利是用,造成了不公平、公正的结果。为此,我在2016年度就典型两个方面五次向新田县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提出了质疑:
一,郑勤俭属于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选拔考生中,在新田县选拔“三类人员”个人基本素质能力量化评分(以下简称量化评分)得分是5.5分,实际上请求人从2007年1月起一直在担任乡镇计生办负责人,按任职一项计算标准应该是评定为4分只评定为1分,所以请求人综合成绩就少了3分,本应入选却被淘汰;连2003年确定为乡镇计生办主任张华玉,任职一项本应评定为5分却只评定了1.5分;连新计生发(2003)4号文件下文明确乡镇计生办主任名单,这次的选拔考试中全部没有给予任职评分。而县组织部关系户被组织部借调多年的考生李少华提供了虚假任职文件后量化评分加到了最高分9分,从而进入乡镇领导中。(考前承诺书提供假证明作零分处理)。二、没有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公示成绩,草率确定选拔人员。以掩盖了其“徇私舞弊”行为:2016年4月12日发布《新田县“三类人员”选拔考试综合成绩公示》后,就于匆匆第二天2016年4月13日发布《新田新任42名乡镇领导,来看看都有谁》。公示只有的一天时间,看到的人都是极少数,更谈不上对总成绩提出异议的申辩权。
二、我于2016年5月10日向新田县委组织部提交了《请求公正处理新田县三类人员选拔考试》的书面信访件,新田县组织部门却在2016 年8月1日才把答复送到我手中。给我的信访件落款的时间是2016年5月18日,而湖南省网上信访投诉平台上的落款却是2016年7月27日,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从受理之日起60天内必须做出书面回复的。县委组织部如此弄虚作假,漠视国家法规。是不是组织部门就可以凌驾于法规之上。市委组织部也官官相护,不做调查也做出同样的答复, 2017年3月组织部纠结一些权力部门各我做工作,目的在于吓唬我,但我说出如下事实:
真实事实是:一、量化比选组对进入量化比选环节,组织部对事业单位负责人一项的认定很模糊,不知道乡镇到底有哪些事业单位:2012年之前乡镇只有计生办、财政所、国土所、司法所、畜牧站。而农技站、农技站、企业办、经管站只有一个人,有些乡镇甚至人员空缺,不具备事业单位的实质条件。二、2012年后成立了五个事务中心,计生办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中心,经管站、企业办合并到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农技站、农技站、畜牧站 合并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只有计生其业务和职责没有改变;三、就人员而言计生办至少有四个以上,而经管站只有一人,有些乡镇甚至缺编。四、计生办于2003年在县委政府的安排下,在计生系统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立了计生办主任,并下达了任命文件。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和任命文件计生委有据可查,也可以问时任计生委主任的唐远忠同志,其他站所何时有这样的实施方案和任命文件。五、2006年因省市检查要求计生办主任必须是公务员,乡镇便为应付检查,在省市检查前便会搞一份假文件、任命一个有公务证的人为计生办主任(其实该员并不在计生办工作,大多数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计生办主任),原计生办主任改为副主任,但职责并没改变。六、计划生育工作是基本国策,号称天下第一难事,但这次考试确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为了省市检查不被加分,主任变为副主任;七、七站八所考生全不加分可以理解,唯独组织部的关系户-------经管员李少华同志出具了一份假的任职文件确加分了,2003年就被任命为计生办主任的张华玉、程辉确不加分,如果新田县委组织部的领导没在乡镇工作过还可以理解,可这些领导都在乡镇工作多年或分管过计划生育多年,做出这样的决定就不可原谅了。计生系统考生到县计生委开具了加盖计生委公章任职证明(因为计生办人员调动频繁任职文件一时难找到),组织部领导还对我的任职情况做了详细的调查(问了计生委领导和我任职时乡镇的党委书记),均认可我的任职。但其他站所考生2002年下岗,2012年才返聘到单位上班的到乡镇开了虚假证明,组织部也给其认定加分,经我和张华玉举报,组织部为省事全部一刀切,要文件,但又不通知我们提供文件。又不做调查,才照成现在我们有文件却提供不了,没文件的却可以提供假文件的现状(张华玉、程辉2003年就下文任命为计生办主任了却只认定为4年)。综合成绩公示的第二天,我去找负责的胡箐平主任想说明情况,却不被理睬。后我们提供了单位证明和计生委的工作安排表、 原县计生委员会证明和2003年下文明确乡镇计生办主任名单的文件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采纳,对关系户的虚假文件至今不查实,对公布时间群众反映的事实不理睬。答复却称郑勤俭没有提供“郑勤俭同志任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中心主任”,而对郑勤俭提供的县计生委员会证明和2003年下文明确乡镇计生办主任名单的文件弃之不顾,避重就轻。我从2007年以来一直在做同样的工作,为什么就只认定三年,如果说没有量化比选环节,也许还能确信公平。现在显然量化比选环节就是为了圈定人员而量身打造的,怎么打分对关系户有利就怎么办。这次的选拔成了某些领导的家庭安排。而这次的答复又是组织部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答复,试问,能真正做到自查自纠吗?庞大的工作队对我提出的质疑都垭口无言,只是一味的叫我要保重身体,要学会忍耐,却闭口不提去核实关系户提供的假任职证明和改正错误。
政府良好形象被疯狂的抹黑、政府公信力受到巨大的伤害。组织部门不尊重原计生主管工作单位的事实证明,作出敷衍了事的答复。恳求省纪检部门对这次选调黑幕进行调查,还考生公平公正,还社会风清气正!我们拭目以待。
此致
请求人:郑勤俭
2017年7月1日
这么那个啊
湖南没法解决我的问题
1、要求按考前承诺书严惩县委组织部的关系户
2、对县委组织部负责这是的相关人员要问责
3、对新田县委组织部漠视国家的信访条例的违法行为要予以追责
不然我不会罢休
同样是和新田县委组织部的关系户一天招工的经管系统考生,为什么只有新田县委组织部的关系户李少华是事业单位负责人,哪有这样的怪事,不解释清楚,我不会罢休
2017-07-03 11:3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