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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枫树岭社区有人违规建房噪音扰民

2018-9-30 3:25:42发布30次查看
请不要让违规建房再次践踏社会的公平正义—请问周新兵以老表的名义冒名
申办建房手续,是谁在把关?
尊敬的市纪委领导:
我是岳阳市岳阳楼区枫树岭社区的居民,我向你们反映的是周新兵违规建房噪音扰民并影响四邻采光、散热且火患无穷等相关问题。
周新兵于2015年9月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枫树岭社区余家组以其妻子易伟琴名义申报修建了一栋四层楼的楼房(原住房为两层楼房),四层面积共计390平方米(公示牌),在网格化管理中编号为第六网格139-a,现第六网格139-a的四层房屋已经出卖获利。如今周新兵又以其老表周琴(女,住枫树岭社区第六网格135号四楼)的名义申办建房手续,在第六网格139-a网格旁边重新建房,建房目的不详。周新兵违建过程中产生巨大噪音,让四邻寝食难安。房屋一旦建起,将对我家及其四邻的采光和散热有严重影响。周新兵现建房屋(已违规抢建一层)和四邻房屋之间最近处仅隔不到50公分,最远处也不到两米,无消防通道,火患无穷后果不堪设想。其新建房屋严重影响并损害了四邻的相关利益,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对其违规建房行为予以制止。
周新兵建房申报手续有如下疑问?
1:周琴(女,40岁,户籍在岳阳楼区枫树岭社区余家组,现居住在第六网格135号楼房四楼)同何庆宜(男,44岁,户籍在岳阳楼区枫树岭社区余家组,现居住在第六网格135号楼房四楼)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两子,现居住在枫树岭社区第六网格135号楼房四楼,该住房属于其私有房屋,夫妻二人属于有房户,私房在枫树岭社区第六网格135号楼房四楼。周琴和周新兵是老表关系,周新兵现建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周琴所有,请问以周琴名义审批的相关建房屋手续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3】7号)”相关文件精神把关,请相关部门核查。
2:周新兵妻子易伟琴及其子周鹤的户籍于2012年才迁入到岳阳市岳阳楼区枫树岭社区,请问第六网格139-a在2015年以易伟琴名义申办的建房手续是否符合“(岳政发【2013】7号)”文件的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2008年1月1日前,经批准户籍迁入到本村(社区)的村民,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已经注销且原户籍宅基地已被收回,取得迁入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且年龄达到法定婚龄的无房户”相关之规定,请相关部门核查。
3:周新兵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2月2日(公示时间)承建的第六网格139-a栋四层楼房已出卖获利,现又在139-a网格东侧修建房屋,建房目的不用于自住。其行为是否违反了“(岳政发【2013】7号)”文件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凡有将原有住房出售、出租、赠与或将自留地(山地)出卖等情形的,均不属住房困难村(居)民建房的范围;虽已迁入户籍但未取得户籍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及2008年1月1日之后迁入户籍的村(居)民,其住房困难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城市居民住房保障范围解决。”请相关部门核查。
这个建房者能力不能不说太伟大,看着都感觉佩服!违建现在成为社会腐败的高发地,肆意践踏着社会公平正义。
2017-10-08 21: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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