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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东湖帝景二期项目严重侵犯小区业主的采光权

2018-9-30 2:49:27发布28次查看
我家住在枫桥湖路湖东小区,原马壕新洞子的拆迁还建小区,选房时考虑到采光因素就选择了本小区最南边的一栋的三楼,不管是春夏秋冬,我家都沐浴在阳光的温暖之中。但是好景不长,2015年东湖帝景二期项目就在我家的正南方披星戴月的开工了。不说那没日没夜的施工带来的刺耳的噪音和一天抹几次也抹不干净的灰尘,最受不了的就是我家的阳光都随着它的楼层越来越高被挡得一干二净了。夏天还不觉得,冬天显得格外的阴冷。原本以为是冬天太阳少,但是在一个冬日暖阳天里,我足足在家呆了一天,我看看究竟能不能有太阳晒进来。从早上7点半到下午5点就只有40分钟的光照时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从早上7点半到下午5点就只有40分钟的光照时间!!从早上7点半到下午5点就只有40分钟的光照时间!!从早上7点半到下午5点就只有40分钟的光照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应满足受遮挡居住建筑的居室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二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其居住空间不应低于冬至日2小时的日照标准。
现在还不是一年日照时间最短的节气,试问,我们的采光权怎么样得到保障?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
请东湖帝景项目开发商给我们住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向往阳光的住户!
2015年12月7日
一、我岳阳佳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东湖帝景项目,自项目立项起,一直本着依法依规的原则开发建设,依法取得该项目的各项开发审批手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二、该项目立项之初,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建设用地红线依法严格审查,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计算,评估了相邻房屋间距通风采光等问题,颁发了规划用地许可证与建筑规划许可证,不存在上贴所述的侵犯后面湖东小区安置房采光权的问题。
特此回复,以正视听!
  岳阳佳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2015-12-07 16: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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