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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新化县政府严厉查处青峰村村干部腐败违法犯罪行为

2018-9-29 20:20:44发布40次查看
一、请示目的:
新化县桑梓镇青峰村村干部非法圈地侵占村民土地,侵吞村民公共财物,请求县委、政府严查处置,保护村民合法权益。
二、事实与证据:
1、原村干部(支书:李长青,主任:蔡益美,文书:李一华)与建筑陶瓷厂(法人代表:李北平)相互勾结,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构审批,仅以2000元/青亩补偿费强行圈占,把本村原二、三生产队的麻子园、张嘎冲、万子冲、凹园里、曾家冲、盘古山、红岗山等地非法占用。
2、原沿河学校村干部(李长青、蔡益美、李一华)以18万元卖给镇办敬老院,此款项不但未向村民公示,且已不知去向。
3、原村建电排从未浇灌农田抗旱,一些设施被村干部(李长青、蔡益美、李一华)低价处置而获利。
4、混凝土公司强行用废料堆积农田,村干部不作为。
5、我村附近有10余家污染企业,村民曾多次申诉,厂家均每年赔偿污染费,但一直以来,村民未得到一分赔偿款,全都被村干部侵吞。
三、证据:
1、原建厂(轻湖南钢铁厂)征用村民土地原只有80亩,现实际面积大约200多亩。
2、学校所卖18万元款,此数目镇民政所可查。
3、村电排水泵所有设施可原址可查可看。
4、混凝土公司废料堆处可查看。
5、污染费可在村民中查录。
四、请示要求:
1、村民的所有承包田,土地一律按国家标准补偿给老百姓;
2、原学校所卖的钱款全部按人口分给村民;
3、村电排要村干部恢复设施,达到灌溉农田的标准;
4、混凝土公司必须恢复村民农田或赔偿损失;
5、污染费全部退还给村民。
五、依照国家法律,请求政府对腐败违法犯罪的村干部绳之以法,给予法律不制裁。
六、在中央极力打击贪污腐败的号召下,他们还胆大妄为,更可恨的是他们派了驻村干部在我们村里,说是为了调解村民纠纷,现在村里村民的土地被他们高价卖掉,那些所谓的股东占为己有,村干部和驻村干部都站在他们那边,据理力争,让村民都无处伸冤!!!
网友“无处伸冤”
您好
您于2018年3月22日向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投诉举报关于《请求新化县政府严厉查处青峰村村干部腐败违法犯罪行为》的信件我镇已收悉,您所反映的情况,系原沿河村老一届村支两委班子历史问题,距今时隔十多年之久,为把情况真相调查清楚,请您到镇纪委当面反映情况,以便为我们调查提供线索,谢谢您的配合和支持。(联系电话:0738-3401001)
  桑梓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2018-03-22 20: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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