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芦洪市镇雄心村一组,关于红狮水泥厂租凭本大队一组山地的补偿协议,公章不是本大队的村干部盖的,请问是谁能偷偷把那份协议就给敲定了??水泥厂不顾群众们的反对,晚上开工就把山给推了,政府部门真的就不管民众的死活了吗?真的要把老百姓当成白痴跟傻搓吗? 求调查、求公道!
关于“东安县雄心村的公章他人可以随便盖吗”帖子的回复
红网栏目组:
7月20日,网民在“百姓呼声”栏目发帖反映,雄心村的公章随便盖,收悉情况后,芦洪市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红狮水泥是东安县人民政府引进的一个重点项目,于2008年落户芦洪市镇,并取得了相关合法手续。在前期的征地拆迁工作结束后,2015年,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县、镇工作组进入相关几个村宣传发动,进行矿山租赁工作,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大部分村民在矿山租赁协议上签了字并盖了章。协议签订后,按照设计,红狮水泥准备动工建设一条简易的便道,通往矿区,更没有把山给推了。目前,镇政府已经安排工作组,本着维护群众合法合理利益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进一步的协调处理工作。同时,非常感谢红网对我镇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我们下一步也将继续在红网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芦洪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2日
2017-07-20 17:4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