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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永丰镇原磨石村“盗电贼”为何没被处理

2018-9-29 6:49:31发布27次查看
彭建秋,双峰县永丰镇原磨石村石板组人,中共党员,永丰镇党代表。可彭建秋自2015年1月开始便开始盗窃县电信公司的电,时间长达一年多,价值上万元。据我了解早在2016年初公安局就将他抓起来了,检察院也早就对他进行了起诉。但奇怪的是,这样一个贼咕子,不但没有坐牢,永丰镇党委政府也未对他进行任何处罚,他仍在村里耀武扬威不可一世,自认为后台很硬。作为一名老党员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我们身也这样的贼咕子,罪犯却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我想请问永丰镇党委,城东村支委的领导,要如何处理?我和广大党员干部都在等着你们的回答。
关于“双峰县永丰镇原磨石村“盗电窃”为何没处理”信访回复
百姓呼声“plmoknijb123”网友:
你反映的问题,永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调查,现将情况告知如下:
彭建秋,身份证号码:432522196208150310,双峰县永丰镇城东村(原磨石村)板石组村民,中共党员,2012年开始任永丰镇党代表。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以双检刑诉(2016)1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建秋犯盗窃罪,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6年2月26日被双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于同年7月25日由双峰县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17年5月25日,双峰县人民法院判决彭建秋犯盗窃罪,单处罚金5000元。(详见(2016)湘1321刑初190号判决书)。
因彭建秋系中共党员,双峰县永丰镇纪委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永丰镇人民政府
2017.4.12
2017-03-06 13: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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