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为了创文、精美湘潭工程,沿街围挡施工,拆除户外广告等,美化城市环境刚见起色。文明城市也刚刚成功。刚刚到新年,在湘潭繁华的建设路口,正对河东大道出现几层楼高的某装饰公司外墙广告。城管执法、精美办难道不过问了?已经花了这么大财力物力人力的精美湘潭工程要“虎头蛇尾”了吗?
湘潭市为了创造全国文明城市,上下一心,群众配合,把不标准的单位广告牌,不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全部拆除,同时政府化几亿的资金美化临街门面,统一做不超过一米的单位名称,但不久前岳塘区在最繁华的建设路口审批了一个达六层楼高的单位户外广告牌,这是否有利于全国文明城市这个荣誉,岳塘区政府的这个审批是否是对建设路口商圈所有经营单位的显失公平!在这块巨幅广告牌的对面是步步高的户外大屏,在户外大屏上上10秒广告,全年的广告费达到30万,而在同一位置公开批准一块比步步高户外大屏还要大的广告牌给一个单位专用,它的年价值起码达到200万,所以岳塘区政府的审批是显失公平的。有关心精美湘潭建设的热心人士投诉到12345市长热线,通过岳塘区城政府转过来的答复是:1、此巨幅户外广告牌符合一单一牌的规定(这个牌几百个平方,是否太大,其它商户所有大的牌都拆了,只能有几个平方,这个头是否开得合理?),2、它已经经过审批了,言下之意,你们不要投诉了。但是湘潭的文明城市建设能否开这个头?全国文明城市批下来了,是否就可以万事大吉,重走回头路?岳塘区政府开这个自毁长城的路是否妥当?
对于几个月前强行拆除的临街所有招牌太不公平了,岳塘区政府审批这块巨幅户外广告牌,是否想过临街和不临街的单位都可以效法。
该广告规模太大,太刺眼,与地区功能和城市容貌要求不符,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此先例一出,他人仿效,在湘潭市的墙上到处刷上如此巨大,颜值低下的广告,那湘潭市刚刚评上的全国文明城市就会大大的掉价。为此,根据《湘潭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将该广告撤离。(不论办了审批手续与否。办了也是违规审批无效。)
2018-02-01 10: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