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请求:查明两被告人涉嫌伪造证据的事实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16年5月17日9时许,控告人雇请的挖机师傅李健正在栗亚村改土项目工地正常施工,突遭安首全带领的所纠集的20多个社会劣迹人员的围攻,不仅威逼控告人下跪求饶,而且对其挖机蓄意破坏,造成了挖机玻璃全部砸乱,驾驶楼严重变形之后果。当日下午,控告人到象市镇派出所配合调查时,又遭到安首全等人的继续恐吓和羞辱。当值警员陈峰并未制止,幸有好心人劝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至5月20日,控告人依程序到所办案区指认嫌疑人,因陈峰和另一个办案人员所罗列的照片中并没有嫌疑人。故控告人并非在指认笔录中签名捺印。必须同时指出的是,在指认过程中并未有任何见证在场。
后控告人因强烈不满象市派出所的处理意见,上访至县督察大队,接待警官明确告诉我,处理意见是依据我签名捺印的指认笔录依法作出的,我才方知办案警官公然违法伪造了证据。
时至今日,因办案人员违法行为,致使真凶仍逍遥法外,我的财产损失无法得以赔偿。于此,我恳求领导依法严肃追究被告人的责任。 15874489288
此呈
看来新局长屈辉也要整顿派出所的执法问题了,公正难道这么难
2017-07-30 12:3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