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6年益阳市供销学校毕业,国家计划分配大中专生,96年10月分配在县供销社建材公司,1998年12月在职入伍,2003年退伍安置在县供销社,现为县供销社工作人员。因在当兵期间,错过了参照管理公务员登记,2013年公务员登记过程中未能登记,至今既不是参照管理公务员身份,也不是工勤身份。由于我是计划内分配大中专生,而且是因在职入伍期间错过公务员登记,请问本人可否申请解决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编制,如可以,该如何解决?谢谢!
按当时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入伍时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伍后回原单位工作(称复员军人),待遇与原单位职工同等,你2003年退伍,仍然在县供销社工作,2013年怎么没登记呢?可能中间10年是你已离岗了吧!
你要正式的公开考公务员的考试,直接解决是不可能的,因为你现在的单位不是执法部门参管单位!
县供销社不是参公单位,只能作工勤人员编制。
县级供销社是参公管理单位,你是参军错过,应该要求上级组织认定
2017-01-12 16:3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