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都汇城里的门面整天到晚都是音响高叫,严重影响了国际新城临街住户的生活和休息,我们曾向醴陵市环保局投诉,至今得不到改观,醴陵市环保局为什么不作为?
我局于7月份接到群众来访投诉,反映都汇城里面整天到晚都是音响高叫,影响周围住户生活和休息一事后,立即派出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走访各门面经营业主,要求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关闭音响或降低音量,并已明确告知投诉人城市区域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执法主体为公安机关。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中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其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罚。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8月8日
2014-08-07 13:1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