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限制适龄儿童入学为哪般?
湘潭市教育局在《2017年秋季湘潭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强调:“城市区小学严格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政策。”这让无数孩子在9月出生的家长感到气愤!孩子只是晚了几天出生,就要多等一年才能上学。尤其是9月1日出生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不过是晚了几个小时,也必须得多等一年才能入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只有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才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宗旨是在保护适龄儿童入学的权利,《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中,都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年龄没满六周岁儿童就不能接受义务教育!
让自己的孩子和同年出生的孩子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家长的权力,更是每一个孩子的权力!既然法律没有规定没满六周岁不可入学,教育管理部门就不应该非法限制适龄儿童入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尽管2017年2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中已经明确:“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不再限于8月31日”。
湘潭市教育局却仍要固执的禁止2011年9月1日出生或晚几天出生孩子在2017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究竟是何原因?法理依据何在?是湘潭市区的义务教育基础建设不达标,没有足够的学位?还是教育部门有了权力就可以任性?
湘潭的文化教育设施一直都发展很快,目前的学位也很宽松。
国家层面的教育部都正式出台文件,声明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不再限于8月31日了,湘潭市教育局更应该积极响应和领悟教育部的精神,设定一个宽松时限,将这部分孩子是否适合入学的考量和评判权下放到各个学校。
现在的很多孩子普遍营养较好,从小就在幼儿园和文化艺术学校学习各类知识,智商和生理发育都比以前的儿童要好很多。
没有谁能比家长更疼爱自己的孩子,若是孩子不适合入学,家长更不会舍得让孩子去入学,让自己的孩子跟班不上受挫折!
视全国人大代表和广大家长的呼吁置之不理,视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置之不理,是典型的懒政惰政行为!!!
有权不能任性!
《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没有授权教育局限制适龄儿童提前入学,只授权了由教育局根据当地情况设立适龄儿童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限。
网友:
您好!
您关于“限制适龄儿童入学为哪般”的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今年小学入学年龄规定为: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城市区小学严格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政策,县(市)区农村小学入学年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这个规定的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收并完成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保障了儿童六周岁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既然《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延迟至当年12月31日前)儿童依法注册入学”。
那么湘潭市教育局为什么就非要在《2017年秋季湘潭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强调:“城市区小学严格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政策。”?
试问湘潭市去年的适龄儿童入学有多少位?
今年的适龄儿童是多少位?实际的学位有多少个?
既然8月31日只是原则性规定,湘潭市教育局为什么就不能对年龄相差不大、且生理心理已经适合入学的儿童人性化的规定,反而是生硬而霸道的机械式规定?
2017-06-12 10:2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