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79年参加工作,1998年在基层任正科级职务,2015年2月起,开始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副处级待遇。可我在2016年10月办理退休时,为什么我的退休工资只能享受正科级工资?现在每月的退休工资包括津补贴才3500多元。我咨询我们县社保局,他们也没有给出示有关文件,只说是上面的政策是这样的。难道我退休后就不能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待遇了吗?上面有这方面的文件吗?
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纳入职务职级并行方案,我国已经出台《2015年最新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草案》,以及《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适当提高公务员待遇,应对不断上涨的物价,目前正在逐步落实阶段。
谢谢这位网友的回复。请问你是官方回复还是普通网友的回复?如果回复属实的话,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落实退休公务员也能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待遇。
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意见》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你所在的县区如果高于正处级,就享受不到了。
非常感谢上面网友的回复!我所在县属于正处级县,我也一直在县以下基层任职,所以,我才在退休前享受了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待遇。但我现在退休后,职务与职级并行待遇都没了,看上面网友的回复,以后还有可能继续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待遇,但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有没有文件可以看到。另外,我希望的回复是以官方身份的回复,而不是一般网友身份。
你2015年2月起享受副处级待遇时相关政策手续办理就应该到位了的,怎么会退休只有正科待遇呢?这里面有问题呢?你要自己去找组织部弄明白才好,不然以后调工资你次次都受影响。
我退休后没有享受副处待遇,并不是因为手续没有办理到位,据我县社保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我,是因为上面政策是这样规定的,我就是不清楚到底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才在这里咨询。我只想得到省社保厅的正式回复。
请留下手机号单独交流,12月1日是我回复的
公务员的工资是用统一的工资软件管理的,以前的工资软件里没有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内容。在职时享受提高待遇还是财政这一块手工操作的,所以在职的都得到了新的工资。退休后退休费是由社保发的,社保的软件没有更新,所以有些待遇可能暂时享受不了,据说省里正在改造升级这个软件,就不晓得好久搞出来。
如果是软件更新问题倒是情有可原,可我们县人社局负责社保的人告诉我,上面的政策规定我们的退休工资只能先按照2014年9月30日的标准核定,社保软件更新后会考虑我副处级待遇,但也只能发增加部分的20%。现在我最希望的就是能得到省人社厅一个正式解释。为什么省人社厅给一个正式答复就这么难呢?是不是要我本人去一趟人社厅才能解决问题呀?
你好,从你的补充表述中,我基本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情,你是2015年2月起,开始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副处级待遇,目前由于软件更新的问题,退休工资只能先按照2014年9月30日的标准核定,这个情况在全国都很普遍,待软件更新后要重新核定,按照新的公式进行计算,你在新的机关事业社保和职业年金办法中,属于中人,按照10过度期的办法,有两种可能,一是你重新核定的时候,按老办法计算退休工资(注意,到时你一定要求按老的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算)如果高于新的公式算出来的,则按老的办法确定,如果按新的方法算出来的多,则按照在老办法基础上加上多出部分每年10%的方法计算,因为你是2015,2016两年,所以是在老办法基础上加上多出部分每年20%的方法计算.但是有一点你要记住,如果算出来真的是老办法多,你要要求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算,而不是正科级。
非常感谢你这位热心网友,我明天再去找找我县人社局咨询。
2016-11-29 17:1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