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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有人自称高官亲戚诈骗,公安部门为何不作为?

2018-9-28 11:47:03发布101次查看
自称高官亲戚刑事犯罪分子诈骗百姓亿万元公安为何不作为
湖南省政法委、公安厅、湖南红网:
湘乡市仅有小学文化的无业人员刑事犯罪分子熊春桂、王小兰出生湘乡市于塘镇("化名、细石灰),,吹嘘是中央高官的亲戚,以承揽工程的名义在湘乡市诈骗作案,涉案金额高达亿万多万元。
诈骗嫌疑人见面就跑
熊春桂、王小兰西装革履,出入开保时捷,自称高官之弟的,从2008年年初起,和“哥” 共投资入伙建设千喜名都,借钱给他周转为由。 直到2013年突然神秘消失。几十百姓联合向警方报案,表示自己向“熊春桂王小兰”借周转资金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湘乡市警方对涉嫌诈骗的熊春桂王小兰不立案不调查,并以其哥王泽文在湘乡公安局当副局长威胁百姓。 受害人在湘乡看见熊春桂王小兰,就撒腿飞奔而去,求助警方都石沉大海。
熊春桂、王小兰行骗伎俩、 一是吹嘘其是中央高官的亲戚。二是以承揽工程的名义。三是用假身份骗取百姓的信任。 四是利用豪车和奸妻在人寿保险公司当部门经理骗取百姓的信任,靠不停借钱、还账来拆东墙补西墙。但由于借钱越来越难,很多到期的账又还不上,无奈之下,他只得跑路。以此为逃亡经费,躲到了沙市,手中的赃款以他人名义租房、做好了随时逃离的准备。
熊春桂、王小兰为什么要冒充领导亲戚诈骗?“因为人人都想做官,想发财。就是利用了他们想找个靠山,发财的心理行骗。
报案人依据诈骗犯罪嫌疑人行诈骗之实,骗取数额巨大,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躲藏赖帐,应以诈骗罪论处。熊春桂、王小兰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报案。请求省公安厅依法立案侦察,迅速将熊春桂、王小兰抓捕归案,追缴全部诈骗款额,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呵呵!又是湘乡公安不作为、乱作为、办关系案金钱利益案、打击报复案、湘乡公安真的比国民党、流氓、土匪、强盗更坏。
试问,湘乡公安吃着人民种的粮和菜,花着人民的纳税钱,干着害民的坏事,难道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你们怎干利欲熏心的事,难道不怕天打雷遐吗?
  对网友发帖所反映的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部门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
经查,李某控告熊某某涉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经侦大队于2015年7月24日受理,并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开展了调查。本案中熊某某在朋友范围内针对特定人员以付息方式借取资金,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构成所要求的基本条件,熊某某未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发时,熊某某在长沙经营海迪五金贸易有限公司,调查其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目的,不涉嫌诈骗犯罪。2015年10月8日由我局作出湘公(侦)不立字【2015】0030号不予立案决定,向李某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告知李某,如对我局决定不服,控告人可以依法向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不立案监督。到目前为止,我局还未收到关于此案的立案监督通知书。
对网友所说的“其哥王泽文”这句话的情况,经核实,熊某某、王某某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泽文无任何亲属关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严守网络“七条底线”。
如网友还有何疑问和诉求,请及时向我局纪监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731-56768010)。
  湘乡市公安局
2017年1月23日
真是公弯歪风邪气的虚假回复,气愤???王小兰被司法拘留就是公安局副局长王泽文在天亮时放人被熊春桂接走的不可否定的。其王真是公弯歪风邪气的虚假回复,气愤???王小兰被司法拘留就是公安局副局长王泽文在天亮时放人被熊春桂接走的不可否定的。其王心知肚明。。
2017-01-20 10: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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