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银海富都小区业主,我于2014年3月份购买了银海富都的预售房。2015年8月份交房并开始装修,同年12月底入住,2016年8月份我所居住的房子公共卫生间对面的墙面开始发现裂缝,长度达到2米以上,自此裂缝发现后,我一直与开发商(永州市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捷电话:13607461718)反应墙面开裂的情况,并要求修复,同年12月中旬,该公司在我强烈要求下对墙面进行了修复。但是2017年2月份我又发现修复的墙面再次裂开,并再次找到开发商修复,开发商也再次进行修复,同年5月份修复的墙面又开始裂缝!并且发现客厅墙面也开始裂缝,且粉刷层开始剥落!天花板混凝土也开始裂缝,裂缝长度贯穿餐厅阳台、餐厅、客厅、客厅阳台,2个卧室也贯穿性裂缝,由于我楼上住户没有装修,雨水稍大时2个阳台开始漏水,关于此事,我多次向开发商反应情况,但是开发商一直推脱没有做任何实际性工作,导致阳台木质吊顶变形霉烂!
直到2个月前,我一直在找开发商协调维修,但是开发商给出的答复是:我们的房子是经过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过检测合格的,并不再理睬我。根据以上情况我也通过了调查得出结论:
1:该楼盘部分房屋采用了不合格的环保轻质砖及未使用轻质砖专用砌墙砂灰砌墙和粉刷,导致了墙面在温度变化时出现墙面开裂,且无法修复。
2.当年该楼盘在建设时3栋的房屋在浇注混凝土时,由于正值天气炎热,温度太高,不适合混凝土浇注,但是开发商为了赶进度,强行进行了混凝土的浇注,导致了混凝土快速脱水干燥,且养护也无法正常进行,也就是前面在浇注混凝土,后面已经干透了的局面,等到混凝土浇注完工时,先浇注的混凝土已经严重脱水烧坏!
基于上述情况我已经找到了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该站的相关工作人员接待了我,并查询了相关验收房屋的记录,记录显示银海富都小区所有房屋均未通过竣工验收!既然没有通过质监站的竣工验收,请问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你们是如何为开发商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因为我已经拿到不动产登记证将近一年了!既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那么房子肯定是要通过竣工验收的。由此,我可以质疑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员们你们与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存在权钱交易?有着不可告人的黑幕?
我作为一个永州市的普通百姓倾其一生积蓄买了这样一套房子,无论是从哪个角度都无法接受,我们相信房产监督部门能为百姓们提供质量方面的保驾护航,让全市人民住上放心的房子,但是上述事件值得领导们深思!如此房屋怎么得以上市销售?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你们在没有竣工验收的保障下,竟敢发放不动产证?使得像我一样的老百姓被你们官商蒙骗!
鉴于上述种种事实,我找开发商多次无果的情况下请永州市纪委、永州市住建局等相关领导给予正面答复,为普通百姓主持正义,解决问题。
一是质量检查是市场行为,二是竣工验收要找住建部门。这种情况开发商可能造假竣工材料,去查下楼盘登记资料。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银海富都小区第3栋办证情况。银海富都小区第3栋开发商是永州市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向市房产局提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市房产局于2015年12月29日审批同意,并办出了第3栋总证,之后,开发商在市房产局陆续为购房业主办理了分户的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才成立。银海富都小区第3栋房屋房产总证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没成立。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我中心依法依申请受理当事人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也就是通常说的办分户证交易),即当事人凭完税凭证、身份证明、房屋交易过户手续、开发商总房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可办理分户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质量及消防是在办首次登记(通常说的办总证时)进行资料把关。
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02-07 12:1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