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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年轮骨科医院草率诊疗,致使患者生命垂危

2018-9-27 22:47:04发布125次查看
2018年4月16日
我的母亲廖月红因双手麻木问题进入长沙市年轮骨科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后,明确指出5天内即可康复。但是治疗4天后没有任何起色,医生却突然指出:物理治疗已经没有作用,需要马上动手术,否则会造成双手残疾的严重后果,并叫我的父亲要马上签字准备手术。
2018年4月20日早上父亲签字准备手术。
10:00,手术正式开始。
10:40,发生医疗事故。由于事前毫无准备、医护人员经验不足,医生拿氧气甚至走错了门,严重耽误了宝贵的救助时间。
抢救未果后,年轮骨科医院通知救护车将我的母亲送往中心医院抢救,在此过程中,出院记录为:无自主呼吸,瞳孔对光反射消失。主治医生和医院对我母亲的危急情况漠然视之,没有任何随从医生到中心医院交接病情,也没有随诊记录,导致中心医院的医生无从下手,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现在,我的母亲病情加重,至今还在重症监护室,没有脱离危险。对于院方对待我母亲的这种近乎残忍的态度和方式,我深感遗憾及万分痛心!
事情发生后,我的直系亲属合法维权,希望年轮骨科医院给予患者一个说法,面对家属的责问,医院却蛮不讲理,找各种理由逃避此次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的巨大伤害,更指使保安殴打我的亲人,导致我的亲人受伤,这种不近人情的做法让人不寒而栗。作为院方,没有对病人的病情发展作出正确研判,没有作出正确有效的诊疗措施,甚至草率的诊疗行为直接导致了此次悲剧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或过失,医院应负全部责任,但是医院为了将此事的影响降到最低,扬言出10万元解决这件事情,闭口不谈过错。
无独有偶,年轮骨科医院作为福建莆田系医院,医疗事件已经不止一次发生,患者进行颈椎间盘微创消融术,一个微创的小手术经过年轮骨科医院的治疗,却被中心医院医生明确表示百分之九十变成植物人,成为了医生误诊、医院无德的牺牲品。类似案件数不胜数,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医院付全部责任。
我的母亲至今仍未清醒,还有生命危险,一天的住院费就要4500元,后续的治疗费用更是无法估算,医院妄图用这十万元逃避自己的过错,何其残忍、何其卑劣,职业道德何在?作为一个救死扶伤、为老百姓解除痛苦的医疗机构,拿着老百姓的生命开玩笑,出事至今,医院相关领导至今都不曾露面,没有主动与患者家属进行任何沟通,医生无仁心、医院无医德,这样的医院还值得广大患者的信任吗?
我们要求长沙市年轮骨科医院明确责任,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并对造成的侵权损害,做出合理、合法的赔偿。
长沙年轮骨科医院类似于这样的医疗事故不止一起了,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好好严查一下,不要让这样的庸医院再继续祸害人命了。
2018-05-27 19: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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