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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临澧县殷家村撞倒一颗小桂花树,被索要天价赔偿

2018-9-27 21:00:38发布32次查看
本人叶正文,在2016年8月4日下午一点多时,驾驶湘j5n306的机动车从佘市前往临澧县,行至殷家村时撞到路边的一个路灯和一棵小桂花树(该树直径在6-7公分,树没有超过2米)下车后,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处理路灯由交警与当地政府协商,而对这颗桂花树,树主居然要价6000元并一分不少,我与交警办案人员同树主商量,希望能少点,但被一口回绝。交警办案人员立该给佘市派出所打电话报案,也是不了了之,没办法,交警也不好继续处理只好叫我与树主第二天去交警队再协商,可树主已将我的车强行扣押。并逼出我身上的5000元钱,收钱后,树主就将这颗树栽了起来,对这种赤裸的恶性行为,我觉的已经构成敲诈了。事后我向佘市派出所辛所长说明情况,被他一句“没有办法”敷衍了之,在他没有办法的同事,我又向信访室反映至今,依旧如石沉大海,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网络上为自己讨个公道,我相信朗朗乾坤自有公正在,我也相信和谐的社会主义会有一个正义的部门来净化社会风气,打击类似的恶霸地痞,而对佘市派出所这种与法制背道而驰的办案方式,我将继续向所在上级机关反映,并寻求新闻媒体的援助。
控诉人:叶正文
联系电话:13975681611
遇到这种事也真是没办法。不过这种漫天要价、恶意索赔的行为公安机关应该打击一下,不然还会有车主遭遇同样的事情。
不构成敲诈勒索吗?
给都市打电话☎😂
2016-09-01 19: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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