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恶警顾文上诉了,原因是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
依法按理,上诉是涉诉人的权利。罪犯找尽理由上诉想减轻刑罚无可非议,但如果面对铁的事实极力否认行为的有罪性质,其推得一干二净的妄图就值得公众为之警惕了。
纵观既往案例,较为普遍的是,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理由,多是围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而致量刑不当。”而展开的,当然也有极少数人提出过“受到刑讯逼供,用以定罪的证据来源不合法。”这种观点,至于主张行为“无罪”,可谓非常鲜见。
顾文不服判而上诉的理由是什么?新闻报道《警察拘禁前女友扒光殴打免刑罚 上诉要求改判无罪》给出了答案,那就是他不但不认罪,反而口喊冤枉言称“无罪”。这位本应打击违法犯罪的公安干警,面对自己的暴行,却顽固认为“强拖情侣赵某上车是化解感情危机,并非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赵某的伤势造成不是故意殴打,而是无意撞到的;至于赵某脱衣,完全是她在报复!”因此,他自认行为未达到非法拘禁罪标准,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其无罪。
面对顾文的不知足,受害人赵某一反“放其一马”的态度,迅速作出了《二审意见陈述书》,她在陈述书中指出:双方早已不存在感情纠纷;一审判决忽略了顾文强逼高度近视的她,摘下隐形眼镜和丢掉手机的诸事实,此举意在阻止她与外界联系妨碍到他的继续恣意行为;她受到殴打和火烫,不但有加油站监控视频可调,还有工作人员看到过她的口、鼻和衣服上染有血迹。故此,她认为一审量刑畸轻,对顾文的上诉行为表示极大愤慨。
且不论本案最终结果会是如何,仅分析顾文的“无罪”上诉观,公众就不难看出这其实就是他当初胆敢作恶的思想根源。为何会有这般感受?
首先,遑论双方是否还存在有恋爱关系,即使仍有存在,顾文的暴行同样为法律所不容允!通观我国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除了禁止公民之间的暴力行为,还禁止出现家庭暴力。对于暴力及家庭暴力的打击,《刑法》、《反家庭暴力法》均明文规定可以追究施害人的刑事责任!顾文实施暴行时,赵某说除了殴打,还有火烫这种残忍情节出现。故其暴行即使只择非法拘禁罪,也是明显可以看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量刑畸轻。
在顾文看来,只要他和赵某有着感情纠纷,他就可以强拖她上车去“化解”危机。甚至于为了保障行车安全,他可以“无意”撞伤赵某没问题。仅凭这种幼稚观点,笔者就很费解顾文当初如何进的警队?强拖赵某上车,这不是非法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又是什么?有这样去化解感情危机的吗?如果说能,如果不是赵某不堪忍受而告发到社会,只怕下回的“化解”法,就是他顾文拿着手铐、电棍甚至手枪上场了!这也就不难理解“化解”危机中,要保障行车安全的顾文为何会“误伤”到赵某流血。
顾文说他没有拒绝或阻止赵某下车,因此不存在她失去了人身自由。作为不在现场的公众,我们难能判断这一说词的真伪,但有一点可以看出的是,既然顾文认可了强拖赵某上车,既然有“误伤”出现,就说明有要左右她的明显意图实施,再结合公诉人的“由于受到顾文的威吓,赵某精神上产生了恐惧,以致‘不敢跑、不能跑、跑不了’。”控告观点,客观上顾文存在有非法拘禁她人的罪恶,其所抛出的“无罪”上诉观无疑是种强盗逻辑!
设想赵某再无廉耻,一般情况下面对异性也不会脱衣裸体。赵某裸体出现街头,足以说明她一是行为受到了胁迫,二是精神被极度刺激。如果顾文的“出于报复而脱衣”说能成立,怎不见赵某被强拖上车时,她没有脱光衣服裸体呢?毕竟那时脱衣,更能招人关注而令她更主动啊!
面对罪恶死不认帐,与其说是顾文无知,倒不如说他狂妄至极更为贴切!这与传说中的“背肩”有关,如果“背肩”稍为收敛,相信顾文也就会安分很多。恰恰是“背肩”过于嚣张,才导致报警不立案,立案不追罪,追罪不处罚这些枉法现象在岳阳公演,难以平息的公愤成了高悬顾文头上的达摩克利思之剑,由此他被彻底套牢、套死。
顾文一案引发的社会巨澜,岳阳楼区法院事后有所总结:由于业务上法院有别于检察院的检察长负责制,面对审判委员会多数人所持意见,院长只能因此接受。在笔者看来,这一量刑畸轻的枉法判决背后,所透露出一股浓厚的集体突然不谙业务味,与此前警方给出的“全城监控头失灵”闹剧一起,足让公众为之审视“背肩”能量到底有多大?
分析顾文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提出“不服判”,笔者感觉有“高手”在法律层次上作指导。如果不上诉,顾文仍然面临岳阳楼区法院启动审监程序再审的风险,亦不排除被清除出警队之可能。一经上诉后,依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在现握有“维持原判”的基础上,再经“背肩”运作,或许会令“改判无罪”的判决出现。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高手”筹谋的魔计再高,终究难敌公众这边的正义道法。正如笔者在公安工作会议中指出的那样:面对赵某“只要将顾文从公安机关调离”的初衷,“背肩”连这么一点都不答应,驱动一大班人用公权力来帮他脱身,没想到越脱越紧,到头来不能使他丝毫脱身,这正应验了那句“天理昭彰,报应不爽!”的古训,大家都应从中予以反省;如果岳阳市公安局聘任的警风警纪监督员中能有我这种铁面无情之人,可能顾文一案不会被动到今天不可收拾地步,甚至不会有本案件的出现。因为社会离不开相互监督!
更为可笑的是,除了上诉,还有“顾文”和“顾文同学”在网上一边帮顾文洗白,一边描黑着赵某。在网友看来,即使这些没有丁点证据的空泛文字真实不假,充其量只能说明赵某品质有着某些欠缺,而不能据此使她戴罪,更不能使顾文得以逃脱公愤带来的谴责和法律制裁。
顾文一案判决量刑畸轻所引发的社会巨澜,已引起省政法委和省高院的关注。既然顾文已经上诉,相信受害人赵某不会视而不见,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一个新的结果出现在公众面前。新结果枉法还是依法?我们仍将拭目以待。
2016.11.28
原文地址:http://bbs.rednet.cn/thread-46307785-1-1.html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信就算上诉也改变不了什么
2016-11-29 09:5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