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华阁镇华东村是“南县大通湖东垸蓄洪安全工程”征地范围,国家的水利建设需要征收这一片土地,作为公民,我们当然很支持。但是在征地补偿这一过程中,我们感到很惆怅:1、华阁镇府要求我们村民签署的征地协议上未见任何公章,未见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的签字;2、从未向村民公开过相关的审批文件和征收决定;3、从未组织村民开过相关的征地会议;4、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太低,村民根本无法在当地购置同等条件的房屋。
我相信,国家的政策肯定不是这样的,这个流程也肯定是不合法的,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做出调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南县华阁镇华东村是“南县大通湖东垸蓄洪安全工程”征地范围,国家的水利建设需要征收这一片土地,作为公民,我们当然很支持。但是在征地补偿这一过程中,我们感到很惆怅:1、华阁镇府要求我们村民签署的征地协议上未见任何公章,未见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的签字;2、从未向村民公开过相关的审批文件和征收决定;3、从未组织村民开过相关的征地会议;4、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太低,村民根本无法在当地购置同等条件的房屋。
我相信,国家的政策肯定不是这样的,这个流程也肯定是不合法的,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做出调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春暖花开时87:
你好,以下是我镇对您红网投诉举报的回复:
大通湖东垸(南县部分)安全建设工程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批准立项的重点水利工程(以下简称安全区工程)。俗称“围堤”工程,是用来蓄洪抵挡洪水灾害的民生工程,是关系到当地20多万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项目,但存在极少数人以此次拆迁为机会谋取个人私利。
1、安全区工程征地拆迁是严格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1号《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即1号令)执行补偿事宜,所有的拆迁房屋补偿价格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公司按照1号令进行的现场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书,补偿款也已打卡到位。
2、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即湘政发〔2012〕46号文)执行,相关也已落实到位,款项的分配按照村民自治政策原则由村一级具体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分配方式,镇一级负责指导监督。
3、县、镇、村三级多次组织项目村村民专题召开相关会议,并派工作组多次上门做政策解释宣讲工作,各相关会议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照片可供查阅。
此复。如果您有疑问,建议您到镇政府咨询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最后我镇再次重申,安全区建设项目是公益性水利工程,是造福子孙的大事,不是所谓的商业开发,现今由于个别户子对政策误读,认为“坐地”便能“起价”,成为了所谓的钉子户,导致安全区建设(南县部分)位于华阁的区段项目进度较其他地区远远落后,请那些想通过此次拆迁谋取私利的个人以大局为重,因为严格落实政策是我镇坚决执行的原则和底线。
南县华阁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回复
南县华阁镇人民政府
1、安全区工程征地拆迁是严格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1号《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即1号令)执行补偿事宜,所有的拆迁房屋补偿价格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公司按照1号令进行的现场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书,补偿款也已打卡到位。
请问一下你们的政府部门公章在那里???
对华阁镇政府的回复存在以下质疑:1、政府出具的房屋报告书前后有两份,两份报告书上的数据都不一样;2、村民要求政府公开此次项目的合法批文,至今未见;3、村民要求对此次征地补偿标准及方案公开,政府没有公开;4、县、镇、村三级多次组织项目村村民专题召开相关会议,这点不属实,可以调查;5、村民并没有误读政策,坐地起价,他们只是想要先安置,后拆迁。
试问华阁镇人民政府:村民要求先安置,后拆迁,是不是合理的???村民要求信息公开,是不是合理的???在没有任何安置的情况下,要将村民的房子拆掉,你让他们何处何从???
2017-03-25 11:1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