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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政府不作为,法院违法操作

2018-9-26 23:58:34发布45次查看
一.我们是岳阳市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和索道经营业务。在2004年因相邻土地开发因素,收购了华容县供销社位于站前西路华容大酒店的破产资产,后更名为中华源大酒店,由于当时没有银行贷款的支持,公司财力不充足,所以找自己的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资金,在2007年公司拿中华源大酒店资产作价以2300万与彭泽龙.易志红合作组建银联置业有限公司,并申请登记,注册资金500万,实收资本只有100万,我公司占银联置业有限公司股份的49%,彭泽龙.易志红占股份的51%.彭泽龙.易志红按协议应拿1173万资产或现金来尝还债务。在我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彭泽龙.易志红拿的资产竟是抵押在银行的非法资产,现金也没有到位,所以造成了债权人群访,说我公司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引发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羁押期间,楼区政府成立了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操作和债权人谢光义等人的报告下,领导小组将我公司占中华源大酒店49%的股份交由谢光义等人代持,后变成了银联置业有限公司起诉楼区政府,经三审胜诉,最高人民法院判定返还资产给银联置业有限公司(现已在中院进入了执行程序)。在楼区政府不作为的情况下,我公司曾多次请示楼区政府汇报资产已流失,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我公司起诉了谢光义等人的股份,但法院至今未判。这就成了我公司在中华源大酒店无股份,实际债权人无着落的情况,我公司就成了实际债权的局外人。
二.2013年市政府要求拆迁补偿我公司的南湖索道,南湖开发区曾多次与我公司股东协商,还通过了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由于补偿未能达成一致,所以南湖开发区报告政府要楼区法院拍卖南湖索道,楼区法院以公司犯罪80万罚金为由,于2014年9月12日收到裁定,在楼区法院没有组织协调的情况下,我公司向楼区法院汇了80万的罚金,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楼区法院不但没有终止违法拍卖,也没有按法律规定时间回复执行异议,违法将我公司索道进行拍卖。法院在拍卖款没有进入法律执行程序的情况下,但对拆除索道有影响的部分工程款不通过我公司法院直接支付,但进入了执行程序的又不支付。我公司曾多次报告强烈要求非法扣留的拍卖款返还给我公司,公司股东也曾多次找楼区法院讨要说法和理由,要求法院下达一个不返还公司拍卖款的法律文书,结果是法院推政府政府推法院“冷硬横推”,我公司在这种寻路无门的情况下,只好投诉,通过媒体寻求法律的公正.正义,希望明察秋毫。
以上投诉的都是事实,如有不实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找合伙人也要注意,免得融资不成引麻烦。
2017-05-20 18: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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