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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法院强制执行一年多我的钱还没到位

2018-9-26 23:12:58发布66次查看
本人于2013年借款给朱益清,但是在2015年4月开始并没有按时的给予每月约定的月息15‰;经多次催促后发现朱益清开始暴露老赖的真实面目,既不给利息,也不还本金。
在2015年11月24日,我提交了起诉状至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并预交诉讼费4300元,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雨湖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4日,对案件开庭(实际就是在法官办公室协调,朱益清本人并没有出面,朱的代理律师有来)。于2016年1月7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下达了“(2015)雨法响民初字第9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为:原告、被告朱益清之间的借贷合法有效,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要求被告朱益清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此本院对原告主张被告朱益清清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自2015年7月17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予以支持。被告朱益清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7月17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但是朱益清并没有按时将本金以及利息清偿,于是提出强制执行,于2016年4月1日收到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收到至今,朱益清的应清偿给我的本金20万以及15‰的月息至今仍未到本人的银行账号,没有了音讯。据悉,朱益清在湘潭九华的民间借贷欠款有多达十几人,在当地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而且还资产转移给他的妻子,名义上离婚,实际上两人还是共同生活。朱益清在九华杉山世纪广场有商业门面,福星路也有商业门面正在正常营业中,杉山两型安置区还有房屋以及个人的门面,他有这个偿还能力,为什么法院没有强制执行朱益清的还款?为什么他现在仍然可以逍遥法外?因为他的欠款有多达十几个家庭陷入了经济困难,因为他的原因很有可能造成当地的社会矛盾,引起治安问题,难道要等到这个事件出现了流血的教训才会有了结?我们湘潭市当地的政府,负责强制执行的法院他们的在哪?为什么我们自己辛苦的血汗钱由着朱益清挥霍,没有政府、法院来处理?
法院可以堂而皇之的置之不理,其中的黑暗可想而知......
“峰峰峰之子”网友:
关于你在网上发表《雨湖区法院强制执行一年多我的钱还没到位》一贴,经核实,本院已对被执行人朱益清位于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吉利西路7号新杉世纪广场二期2栋0101001、0201001号门面房屋予以查封,因该房屋已抵押给银行暂不宜处置。另本院通过对被执行人的相关银行账户、股票账户、车辆进行了查询,查明其现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你认为我院怠于执行,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谢谢你对法院审执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2017年6月28日
现朱益清位于新杉山世纪广场的两个门面依旧在正常营业,门面租金在哪?银行贷款何时结束,他的门面为什么不进行拍卖?
2017-06-18 13: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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