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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30日我乡收到县纪委交办的2014年来访编号312号《反映竹叶坪乡康三峪村支部书记枚昌真贪污腐化等情况》举报件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群众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被调查人基本情况:枚昌真,男,土家族,中共党员,1968年11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433129196811042756,桑植县竹叶坪乡康三峪村五同庙组人,初中文化,1994年入党1998年至现在任该村村支部书记。
(二)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2010年修建康三峪五同庙平板桥事中,获得1万元的问题,经初步核实2010年通过一事一议项目。投资五万元修建五同庙平板桥该工程经过乡村开会同意立项,由承包人张贵元全部承包(包工包料)。承包资金为五万元(包税款),工程结束后,张贵元实领47150元(扣税2850元,张贵元本人出示了书证和证词,枚昌真不存在获得1万元之事,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反映骗取项目资金玖万元,从中贪污之事的问题,经初步核实,2013年10月通过一事一议项目修桥和整修村部,该项目经乡村考察并同意立项,其中2013年10月23日整修村部花去维修金5.5万元。承包人赵罗军负责村部外围工程承包(主要是门及窗户等,施工后赵罗军实得3.8万元,有本人领条和证言证词为凭。用于购瓦、请小工拆迁等开支,花去1.7万元。)此外,2014年村部走电花去1万元。因此,修村部共计花去资金6.5万元。目前,还有2.5万资金存储在村账上(乡财政所可查实)不存在贪污,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3、关于反映公款旅游一事的问题,经初步核实2013年5月枚昌真带队到永顺考察猕猴桃产业,考察后顺便去吉首旅游。其费用是县畜牧局拨付给该村的维修村部的5000元资金及村集体资金2267元,共花费7267元,其反映的问题属实,2014年10月31日乡纪委已立案查处,2014年12月17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关于反映在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违反选举法的问题,经初步核实,在2014年的第九次村支两委换届中,乡党委政府均派有工作组,选举过程,无论是村支部换届还是村委会换届都以中心会场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从选举的每一道程序都是公开、公平、公正,选举结果得到选举委员会和选民认可,选举结束,无任何人反映不合法,没有侵犯公民选举权利的事实和依据,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5、关于反映枚昌真一贯贪污,占用公共财物的问题,经初步核实,康三峪村无任何村集体经济收入,平时的村组财务由乡财政所代管,没有可贪污的资金来源,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反映占用的公用财物一事,经初步核实:村里的音响、电视机、办公桌、电脑、图书确实在其家中,据调查证实,当时因维修村部,为防止公共财物遗失,暂存家中,枚昌真本人认可,并承诺村部维修结束后,便送回村部,故反映的问题属实。至于候车亭是乡政府和县运管所统一定点,与枚昌真本人无关,故反映方便自已情况不属实。
6、反映枚昌真乱收费和设小金库的问题。经初步核实,2013年因修邢家言组的组道需占用村民甄才岗的猪楼地基,因甄才岗不愿拆猪楼,与村书记枚昌真、村主任甄如勇及该组长甄伯勋达成协议,自愿出钱2000元砌护墙,扩宽公路,钱由村书记、村主任及组长共同打收条(有书证为凭),不存在枚昌真个人乱收费,用作小金库,现公路已修好,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7、关于反映枚昌真以农网改造为由,索取农户资金的问题,经初步核实,2010年,该村农网改造时,郑家峪村向才明、向才猛、向才海、向清明系插花户,居住在康三峪村,确实每人交了150元集资款,共计600元,另郑家峪村为支持四位农户架电自愿出资960元,其费用均系农户自愿交纳,不存在索取,其资金全部用于四个农户的电网改造,不存在枚昌真个人占有,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8、反映枚昌真利用职务之便,偷高压线和皮线出售营利的问题,据初步核实,2011年农网改造时,枚昌真确实与翦卫星(村农电员)、刘文吉抬了一圈高压线,全部用于村里架电,偷下火皮线一事无任何依据,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意见及情况:
对于群众所反映的枚昌真8个问题,经调查组初步核实,反映的公款旅游的问题,事实成立,其它的7个问题与事实不符,调查组建议初查了结,公款旅游事已于2014年10月31日立案调查。2014年12月17日给予枚昌真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12月18日枚昌真在康三峪村组干部和党员大会上,辞去了康三峪村支部书记的职务。
竹叶坪乡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4日
2014-12-22 0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