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昨天的昨天,大概是六月份我收到了国土资源局的回复书,它告诉我:我之所以建房不批是选址不对。于是我重新选址,但是国土所工作人员振振有词的告诉我资格不符,不可以建房。昨天的昨天,我到问湘潭国土局问了政策法规股领导建房资格是什么,他让我再次听到这样的解释,第一独立分户,第二农村户口,原先没有房产。所以我纳闷啊!
既然红网把老百姓疾苦放在首位,那么我就有必要补充说明我的具体情况,第一我是独立户口,家里四口人至今租房住。第二家是农村,名下无任何房产。所以从基本的建房资格一户一宅来说我是符合条件的。而且国土资源局出具给我的答复书明确我的资格问题。国土所工作人员否认我的资格后我再次询问出具我答复书的法规股工作人员,他也是含含糊糊。让我等无权无势小民无可奈何。
请问主楼,你符合国土局法规科说明的建房条件吗?为什么你会纳闷呢?
怎么回事,
主楼网友“李老板”四口之家还是租房居住是值得同情,关键是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股对你解释建房条件是第一必须独立分户,第二是农村户口,你陈述说的家是农村,户口在农村与家在农村那是不同的概念。
2017-12-14 11:0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