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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湘潭湘乡市蓝盾物业违规进驻南岸二期

2018-9-26 8:29:43发布28次查看
近期,南岸水乡二期业主委员会在大多数业主不知情、也没有征求大多数业主意见的前提下,擅自更换新物业公司,有部分业主在原业主群里向业委会主任及成员提出疑问、异议,但业委会人员一直拒绝正面回答。
业委会在更换物业公司时侵犯了大部分业主的知情权和决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决定这一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然而南岸二期业委会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征求过半数业主的同意,就擅自更换物业公司,这是明显有悖于《物业管理条例》的,是不符合程序的,是违法的,更是无效的。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是决定机构,不能代表大部分业主来决定是否更换新的物业公司。
业委会在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时,招投标过程中,没有按法定程序进行,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时可以采取招标或者邀标的形式,但至少需要三家及以上的公司参加,在明显不符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与公司数量的情况下,业委会依然选择了蓝盾物业公司作为南岸水乡二期新的物业公司,这违背了广大业主的心愿,也是违法的,更是无效的。
同时,业委会没有对新的物业公司进行摸底调查,也没有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把关,就选聘引进了仅为暂定三级的蓝盾物业公司。经网上百度,显示该公司仅为2016年3月注册公司的暂定三级物业公司,在湘乡范围内没有物业服务项目。
我们有知情权,我们有决定权,我们更有发言权。我们尊重业委会的所有成员,但是,请业委会也尊重我们全体业主!我们不要被代表!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我们诚恳的希望业委会能就此次物业公司的更换问题给予全体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业主能够对于这次业委会在不征求多数业主意见的前提下就擅自更换物业公司给予更多的关注。因为这关乎我们的切身利益,我们都是业主,我们都是南岸水乡二期共同的主人,我们共同的目的是维护小区的共同繁荣、和谐。
南岸水乡二期广大业主
2016/8/12
什么物业公司?
胆大包天。
  您好! 《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太极高手
2016-08-21 22: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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