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三请求上级落实移民政策,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的报告
一、1998年,安化县移民局配合渠江镇镇长刘庭科、移民局安置股股长夏设期、综合办主任伍如意和我组组长胡元芳等四人伙同外村外组村民夏高文编造假承包合同,吞并了省政府出资在渠江镇林场购买的四十亩林地,此林也是省政府用来安置大塘村迁移至连塘村二十名移民户的,取名为新安组,而新安组人员只有胡元芳占了八亩,其中二十亩被胡元芳伙同移民站等人变卖给了夏高文,还有十亩胡元芳送给了外地关系人刘建湘。为此,新安组移民户夏旺家等十三人则一分未得,为了生存,上访将近二十余年未果。今年中央加大反腐力度,终于尘埃落地,渠江镇政府已宣告夏高文愿意退出二十亩林地,而刘建湘所占的十亩则只字不提,胡元芳八亩也横行不退,镇政府配合司法所召集夏旺家、胡元芳关于夏高文退出的二十亩林地,如何分配下去,召开了三次调解会议,由于胡元芳靠山太硬,政府调组人员不敢坚持正义、不敢按原始移民人口分摊、不敢要胡元芳将八亩林地退出来、不管夏旺家百般让步,胡元芳不同意,调解组连屁都不敢放,结果做了终止调解决议,逼我们上诉上访。
二、关于新安组其中夏起家和女儿夏菊兰,夏菊兰属独生子女户在安置移民户的土地中承包了6.5亩,夏起家于1997年11月去逝,女儿夏菊兰管理了两年之久,1999年移民站的干部强行将夏菊兰的承包责任地划归夏高文所有,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遗产继承法第二章第九条、第十条的归定,任何人无权剥夺夏菊兰土地管理权,而镇政府则不受理此案。
三、移民站伙同镇干部吞并了1997年省拨下来的19.24万脱贫规划资金,从2006年起,每人每年五百斤基本口粮停止发放,因此新安组其中有三名移民户因无地、无钱、无粮,结果饿死了。(饿死三人属特困户每人每年1000斤基本口粮)
四、要求上级立案查处安化县移民局配合镇、村、组干部弄虚作假、迫害真移民户的非法行为,并责令他们赔偿我上访二十余年所花费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胡元芳将锅里的团鱼往河里送,现我通过上访将送往河里的团鱼收了回来,胡元芳还有何理由参与再次分配,可是他胡搅蛮缠,影响政府调解工作。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恳请上级政府依法火速查处、落实政策、以平民愤。
报告人:夏旺家133xxxx2163
2018年6月5日
假话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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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5 13:2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