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而在县城的电报巷、西街、双岗等地的廉租户有好多是农村的人住的,大多是转租的。尤其可笑是的电报巷有很大一批是原来农村在县城做生意租住在原电报巷旧宅的住户,为了让他们搬出旧宅(当时要修廉租房),每一户都分了一套房子。这是极不合理的。
房管局表面上清理,还打了条幅“严禁转租、转让”,其实很多都是地下转让或转租了,等你一查假又查不出明堂来,许多城镇真正没有房屋的人确得不到屋住。
房管局欢迎各位举报,要提供真实线索,便于我们清查。举报电话3236578
的确,在各廉租小区都住有农村人口,大部分都是租用的,有的是做生意的,有的是为接小孩上学的。“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国家政策与慈利现实不符。有的在县修了楼房,将自已的楼房租出去,自己则住廉租房,有的还有小车。如果房管局的领导真正进行暗访的话,我相信会清出数户不符合要求的住户。本人建议在每一个小区设立举报电话的同时,也要对号入座,要在小区大门口张榜是哪些人住的,如果发现不是当事人住的就要清出出小区。不要只是桩巴龙过身,一阵风。要知道县城还有许多真正需要的人确客居在他处。
关于红网非此百姓呼声《慈利县城的廉租房为何住有那么多的农村人?》的回复
2014年3月6日,网友“也想年租”在红网百姓呼声发贴《慈利县城的廉租房为何住有那么多的农村人?》,现就网友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廉租户有好多是农村的人住的,大多是转租的”,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已并轨,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农村人只要进城务工一定年限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就可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2013年我局对保障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发现并纠正违规情况44户,清退3户。
“电报巷有很大一批是原来农村在县城做生意的租在原电报巷旧宅的住户,为了让他们搬出旧宅(当时要修廉租房),每一户都分了一套房子”,我们是根据拆迁安置政策执行的。
地下转让或转租的问题,一直是困绕我局日常监管的难题,我局多次进行了清查,我们非常欢迎热心市民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443236578),调查属实,我局房产执法监察大队与局房管所将会共同查处,违规情况可以改正的责令改正,该清退的一律清退。
慈利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3月6日
农村人也是国家公民。也可亨有国家资产,城市人不也可买商品房。
你想吃有机的,价廉质优的食品,你想少干多拿的工作,你想一切优质的公共资源。当然,上述条件政府在逐步帮你们城里人实现。你可能忘了,当初是无数农民帮撑起的政权,这个政府自己已经感觉到亏欠农村农民太太多,连政府都在想办法反哺农村农民,农民在城里煮个几十坪的公租房,你在那里吠啥???
看了楼主的贴子,我的理解和4楼5楼的不一样。楼主的意思并不是农村人不能享受公租房或廉租房,意思是许多是挂羊头卖狗肉,城人得到谦租房后暗地内转租给农村人住,而这些农村人本身又不符合公租房的居住条件所以就借租城内的廉租房,他们大多只是带孙子上学或者打短工暂住的农村人。而城内人又暗地内赚了农村人的租金。
为什么慈利好多老百姓
2012分到的廉租房到2014年还不得入住呢?到底还得盼多久?
95年交了几千块钱的城镇建设费买了个城镇户口,北门口的。到现在弄得城里没房无人管,农村耕地又取消,成了正在的“游民”。像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廉租房吗?需要什么手续?怎么申请?
2014-03-05 16:2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