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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衡阳县公安尽快查处儿子被伤致死案

2018-9-26 1:28:21发布23次查看
关于请求督促衡阳市公安机关对我儿子
成鑫浩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立案侦查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成才元,湖南省湘乡市毛田镇泉新村童家组人,1965年2月生,身份证号码3月生,身份证号码43032219650216****,联系电话1520034****.
今因我儿成鑫浩(1995年11月21日生)于2017年3月14日晚在衡阳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因时过一年,而当地公安严重不作为,致使凶手至今逍遥法外,特向上级反映,请求督促尽快立案查处。
情况是这样的:
于2017年3月23日,我突然接到村支书童先元的电话,说我儿子成鑫浩受重伤在衡阳市中心医院治疗,让我从速赶去。待我当晚即乘火车赶到医院后,发现:我儿子全身多处骨折,且脖子上有一条三四寸长的勒痕,生命垂危。于是,至3月24日我即打110报警,之后110干警将我带去衡阳市蒸湘区华兴派出所,在我向民警反映情况并要求立案后,派出所警察告诉我:我儿子不是被人打伤的,而是交通事故,并让我去交警队了解一下情况。可当我去向蒸湘工业园区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反映是,却又被告之,他们没有接到报案,这不是交通事故,应属于刑事案件.到3月25日,因我儿子伤重病危,医院一姓龙的部长与救助站一姓方的领导分别找我谈话要求我将儿子接回家治疗,不要死在医院。不得已,于3月26日我将儿子接回家乡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一天后,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要求再转上级医院治疗。之后,我先后带儿子去长沙湘雅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因钱不够住不了院,只好又转至娄底市骨伤医院治疗。三天后,因不能手术,才不得已转回家做保守治疗。
至6月10日早晨,终因伤势过重含恨去世。在我儿子去世前,神智清醒时,我曾几次问到他受伤的情况,他都这样告诉我:他不是车祸而是在蒸湘工业园的一个立交桥附近的街上被一个叫刘家才的人打伤的,这人约40岁,长相比较瘦,长脸,被打时间是2017年3月14日晚9点左右,当时街上有好多人都看到了,他们诬陷他是小偷,被打后,他们就将他丢弃在立交桥上的绿化带里.我儿受伤后经衡阳市中心医院与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诊断:1、创伤性休克;2、l1椎体爆裂性骨折并完全瘫痪,3、l1椎弓根及附件粉碎性骨折;4、l2双侧横突骨折;5、左侧肩胛骨粉碎性骨折;6、双肺挫伤并双侧胸腔积液;7、右侧多发肋骨骨折;8、头皮挫裂伤;9、会阴损伤;10、蛛网膜下腔出血;11、多处软组织挫伤;12、s2、3骨折、骨髓损伤、水肿、等等。
根据上述伤情,在完全可排除因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受伤到伤害的情况下,唯一的可能就是我儿确实受到了他人的暴力伤害,以致最终不治身亡。自我儿子重伤及死亡后,我先后多次向案发地衡阳蒸湘公安分局及华兴派出所报案、反映,也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希望案发地公安机关尽快立案、破案,可至今因仍不见当地公安有任何作为,为此,我今特再次报告请求。再说说我,我是一个残疾人,特困户,上有年迈九旬的老父,因家贫妻子于十九年钱离家出走,一个独生儿子于今也被人殴打致死,这怎不叫人肝肠寸断、伤心欲绝?
还我儿子,还我真相,我更相信,朗朗乾坤,法网恢恢,凶手必被严惩.
必需查清楚才行!衡阳公安加油!
必需查清楚才行!衡阳公安加油!
看到上文,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去了,干警之间负推责任,一直不立案侦,纳税人用钱养你何用。
2018-05-09 09: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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