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许志明在八月二十九日将举报材料分别递交到区纪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区领导小组、于九月二日在区政府采购办负责人的组织下,采购方、招标代理机构和我方进行质疑答辩,采购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我提出的质疑无法解释,采购办负责人不想对其违法现象制约并且没有给我书面回复,于九月八号我们将举报材料递交到市材政局、市水利局,截止十月十二号我们仍然没有接到任何监管机构的回复,并且采购方仍然与中标公司鉴定合同准备施工。
那么我想请问各级纪委领导:对于许志明实明举报的材料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怎么就没有那一级纪委调查落实呢?试问是不是传说中的官官相护,大家都明哲保身或者是大家都在利益圈中。请问在湘潭市还有没有讲法律的地方是不是湘潭的法律只针对老百姓,针对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当官的、当权的就可能不受法律的约束呢!
我们期待结果期待说法。
既然有人质疑就不是空穴来风,到底采购招标有没有问题相关部门应该解释一下
关于“投诉雨湖区采购招标问题,监管机构不作为 ”的回复
许志明先生:
2016年8月29日,关于你实名举报“雨湖区姜畲现代农业移民产业开发项目在招标过程违法现象”的信已收悉。接到举报信后,我们高度重视,雨湖区移民局、区政府采购办会同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
2016年9月1日上午9:20,在区财政局召开了座谈会,区移民局、区政府采购办、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及你本人等参加了会议,并给予了你书面回复。
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8月5日,湘潭市雨湖区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委托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雨湖区姜畲农业示范区移民产业开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本次项目预算价格为1738399.33元,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国计委第3号令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不足200万,故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代理公司及时制作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并经过采购单位审查。根据(湘财购[2014]1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于8月15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了邀请公告,以公告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在规定的时间内总共有6家供应商递交了资格审查文件。
8月19日下午3点,在采购单位雨湖区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和雨湖区政府采购办的监督下,在“湘潭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委抽取系统”中随机抽取了两位专业类专家评委,与采购人授权的一位业主评委共同组建了资格评审小组,并于当天下午4点在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进行了资格审查会议。资格评审小组对6家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发现有三家供应商的资格文件不合格,没有按照邀请公告中的要求提供资料,其中:湖南省新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料未按照规定密封;郴州市湘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料封面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过期;湖南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料没有按规定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最终,资格评审小组确定了3家资格文件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于8月25日下午15:30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会议。在规定的时间内,3家供应商均按要求递交了谈判响应文件。经过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3家供应商均符合谈判要求,进行了最终报价。根
据既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定标原则,最终报价及成交候选人排序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元) 评审结果
1 湖南嶂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85900.00 第一成交候选人
2 湖南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86935.66 第二成交候选人
3 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87632.53 第三成交候选人
最终谈判小组成员一致确定:湖南嶂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谈判会议结束后,代理公司于8月26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
综上所述,经我们对该项目的政府采购全过程进行核实,该项目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的,不存在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和将其他供应商拒之门外的现象。
特此回复。
雨湖区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6年12月2日
2016-10-12 20:1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