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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新化县孟公镇干部陈特奇及其团伙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018-9-25 7:31:54发布56次查看
控告举报人:刘湘清(男),廖秀姣(女)夫妻二人
被告被举报人:新化县孟公镇公务员陈特奇及其团伙
申诉事由:克扣、侵占、贪污国家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把举报人的责任地私自划给外村,侵吞举报人应得的社会保障金,涉嫌加害举报人的儿子致死,曾用进口气枪开枪威胁举报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凌驾于法律之上。
请求事项:依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土地管理法》第47条,还举报人一个公道。调查举报人儿子死亡原因及开枪威胁等问题。
具体内容:
1999年,省道s225线石龙村路段由弯道改成直道,占用举报人责任田0.968亩,而举报人未得到任何补偿(附证明)。
2010年s225线扩宽,又占举报人三块承包地和屋前空余地共0.9205亩(可查施工图)。而村补偿表上的数字只写了0.2977亩。侵占剩余部分的土地面积哪里去了?被当时的村长陈特奇一手暗自操作,划归到自己名下,领取补偿款。后举报人上访,陈特奇迫于各方压力把补偿款退回,但征用土地所有人名字未改回。并且因为此事,陈特奇对举报人一直怀恨在心,仗着自己的权利欺压举报人,现在举报人不能得到被征地人保护法规定的应有的社会保障金。
2013年2月29日,举报人接到新化县人民政府文件--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障实施方案。需要举报人夫妻交84758.4元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实施方案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夫妇二人当时也没办法拿出这么多钱缴纳。11月14日深夜,镇干部4人,声称来回访,欺骗举报人。让其在回访登记表上签字,让举报人签字。举报人学历低,不知阴谋的情况下在表上签了字。令人震惊的是,表上的打印好的内容是让当事人签字承认其承包土地面积高于入保门槛。然而举报人家庭并没有所谓承包土地。此事举报人后来才知。11月15日,举报人找到镇党委书记吴爱民。吴书记指定镇纪委黎义书解决举报人夫妻社保问题。举报人又去找黎。填相关材料的时候,黎要举报人给点意思。举报人说办好后自然给。因当时未送礼,两天后举报人去找黎,黎当着举报人的面把相关材料撕掉(举报人后捡有碎纸),并对举报人口吐恶言,辱骂威胁举报人。12月19日,举报人接到镇政府信访事项意见书,其中是这样写的:“只占用你0.2777亩,如不服,在15日内向新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镇政府有官员对举报人说,“我们给你造了很多农田直补额,对你还不好!?”,并把财政所盖章文件给举报人看。其实文件内容属捏造,也没有文件中谈到的各种补贴。(附证据)
2014年,举报人廖秀姣上访,镇干部去拦截。6月26日,廖秀姣又去上访。30日,廖秀姣坐967次火车,打算坐到益阳站下车转回家。在火车上被人往身上喷洒不明药物,导致当时廖秀姣身体不适。廖秀姣随后报告车长,车快到站车长给举报人刘湘亲打电话让他接廖秀姣回家。刘湘清赶到益阳火车站。车长亲口告诫他们:“你们以后不要出来,外面很危险。”
7月24日中午,黑社会人员到举报人儿子的徒弟店里闹事,徒弟打电话让举报人儿子过去了。因为有熟人,当时把问题解决了。晚上徒弟在街上大声喊叫,要请师傅吃饭,当时师傅本来已经睡下又起来赴约。几个人来到孟公街金嫂子食府吃夜宵。夜宵上来,师傅刚吃一口,食物还没下咽就倒地身亡,死时脖子粗大。死者35岁,留下未满2周岁的儿子。
2015年4月,湖南省第四巡视组来娄底,4月14日与5月12日,举报人递交两次报告给巡视组领导。6月26日,新化县副县长曾欣华(女)在孟公镇接待举报人夫妻俩。举报人刘湘清讲了镇政府的不作为。7月2日,举报人廖秀姣在山上玉米地插红薯,陈特奇开黑色小车,拿着高压气枪朝廖秀姣身边开枪。廖秀姣马上报了警。2小时后,一位干警过来看了现场说晚上给答复,后来并没有任何回复。第二天廖秀姣同两位妇女到派出所询问,陈特奇内弟在此派出所当协警,对同行的两位妇女多次恐吓。
早在2008年陈特奇想当村长,到村里家家户户送承诺当上村长要为村里做各种贡献。结果只是空头支票,其当上村长,承诺没兑现却做了不少坏事。有2011年石龙村举报证据。现如今,这样的人没得到惩戒反而升职当了镇里的正式公务员。
尊敬的领导,以上所写均为事实,铁证如山。由于地方某些腐败分子,害群之马,民间甚至有这样的歌谣,“三个大学生,不如一个烂子崽”。就是说当坏人比做好人强,充满反讽和无奈。我们老百姓只求领导来农村暗访,给老百姓一个青天,让我们走向美好明天。我们老百姓万分感谢!
我也是新华人,我知道这件事是真的所有我支持他们夫妻
2016-07-12 17: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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