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道吾路监理招投标于2015年10月20日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推荐第一中标人为湖南湖大建设监理公司,项目负责人为李光明,注册号为:43002653,在公示期内2015年10月21日总监李光明在张家界市武陵源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有在建信息(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可查),但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建设局违规协助湖南湖大监理公司操作网上监管信息,并违规出具总监变更通知及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操作失误证明虚假材料谋取非法利益,为湖南湖大监理有限公司谋取中标,请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在公示期间,第一中标侯选人总监李光明有在建项目信息(武陵源区建设局于10月21日把湖大监理总监‘李光明’有在建工程信息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但在11月22日11:48分由武陵源建设局‘郑淑华’操作撤销总监“李光明”有在建项目信息的事实,并由武陵源区建设局出具所谓的“操作失误”证明(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可查),为浏阳招投标办提供无在建项目的虚假信息。
2.武陵源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监理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为:zbtzj43081120151015001701)已于2015年10月15日发出,按规定三个月内不得变更项目总监,但武陵源建设局于10天后违规出具总监变更通知(变更通知日期为10月16日),为浏阳市招投标办提供虚假信息。
3.所有证据在长沙红网及浏阳红网可查。
以上情况足以让人联想到湖南湖大监理公司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建设局存在某种灰色交易,利用政府的公信力谋取非法利益。
肯定有权钱交易,请彻查,期待中......
看了这个帖子和浏阳红网上的帖子《浏阳市工程建设及监理招标存在暗箱操作》以及上面图片中中昊监理代表对中的黎硕、袁维、何波3个人真是觉得有点质疑,具体原因如下:1、举报人为什么2015年10月22日在浏阳红网发帖说浏阳招投标监管办暗箱操作,突然间又转变成2015年11月21日武陵源违规?但又一直没见到举报人向浏阳招投标监管办认错?2、举报人没弄清事实和依据是否可以随便发帖举报单位或个人?
3、看了上面的帖子,请问举报人什么文件上规定了要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个月才可以变更人员?
4、据了解浏阳道吾路监理请问举报人几个问题:
a: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哪一条规定了变更项目关键人员一定要3个月。
b: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哪一条规定了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办要把整个项目关键人员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信息监管平台?请你看看你手中的湖南省信息平台记录,上面有多少人被录入,符合湖南省信息平台录入要求吗?张家界建设局是不是录入有误?请上传。
c:湘建建2015【57】号文在录入信息平台规定中是否与湘建建2010【109】号文有别?请问在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出具组成文件,没有进行开工条件审查之前可以开工吗?要将所有关键人员录入信息平台吗?
d:项目关键人员在湖南省建筑监管信息平台中显示正常押证四个字要从什么时候开始?
e:湘建建2015【57】号文对提前押证或拖延退证有何规定?
f:任何机构失误(操作错误)立即改正,为受害人并提供书面证明承认错误就是虚假证明?
g:同一个项目开具两家或以上的公司进行投标是否算围标?应当如何处理?
本人只是过路看到,觉得帖子可疑,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核实,
尊敬的网友(网名:留梦):
您于2015年11月20日,在张家界红网发贴,反映武陵源区建设局提供虚假证明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我局对此事高度重视,为澄清事实真相,维护本局形象,现将有关事实情况回复给您:
一、武陵源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基本情况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于2015年8月20日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8月21日至8月25日公开公示,最终确定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李光明(证书编号:00297092,注册号:43002653)。
二、对反映的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1、关于总监理工程师更换的问题。
更换是严格按程序审批的,先是由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经武陵源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10月16日报我局招投标办办理了备案手续。此事实已经浏阳市招投标办来人核实,并不是您所说的虚假信息。你所说的“按规定三个月内不得变更项目总监”,经认真查阅,没有找到相关的文件依据。
2、关于反映武陵源区建设局违规协助湖南湖大监理公司操作网上监管信息的问题。
我局招标办工作人员于10月21日将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监理 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dfghjk
2015-11-20 13:2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