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公安局2017年度选调考试,身为考生,我们有话要说——湘潭市公安局对于参加这次选调考试的考生不能一视同仁。
在报名初期,湘潭市公安局通知我们这些报名考生必须提供在现工作单位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就不能参加考试。
身为考生,我们很清楚“中央关于政法干警在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研究生必须满五年、本科生必须满七年、专科生必须满九年,否则就不能进行交流”的这一规定,所以在之后的报名审核的过程中部分考生因为服务年限未满,无法提供证明,因此被取消了考试资格。
关于这一点我们无话可说,因为任何考试都必须遵守中央的有关法律规定。但是我们现在了解到的情况是,在参加了这次选调考试的考生中,仍然有部分考生的最低服务年限并未达到中央对政法干警最低服务年限的有关规定。
我们不知道他们是通过何种途径顺利的参加了这次选调考试,并且进入了考察名单,但是我们认为这是对我们所有参加报名考生的一种不公平。首先我们不知道湘潭市公安局在审核考生信息的过程中是如何让这部分未满服务年限的考生通过审核并且参加了考试;其次,我们更想不通的是还有部分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能顺利通过湘潭市公安局的严格审核进入考察名单;还有让我们想不通的地方是,湘潭市公安局为何没有按照最初报名通知上的承诺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考察名单,而仅仅只是在公安内网公布了这一名单。
我们希望湘潭市公安局能就这部分未满服务年限但又成功进入考察名单的人员情况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所有报名考生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调程序。
尊敬的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核处。目前,我们正会同人社、编办进行考察审档工作,后续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如有意见,请直接向湘潭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731—55297035陈组长,55297033曾科长。欢迎继续对公安工作给予监督支持!
湘潭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7-11-13 21:5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