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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罗洪镇巴油村主任诈骗百姓血汗钱

2018-9-24 9:39:57发布23次查看
查处诈骗犯,还我血汗钱
----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将隆回县罗洪镇巴油村村主任杨自恒绳之以法
尊敬的上级领导及广大媒体领导!
我是隆回县罗洪镇巴油村三组村民袁桂求,男,现年73岁。联系电话15773917402。
2014年9月9日,我与杨信义、谢定平、杨理平、伍龙才、袁跃光、刘广新七人在江塘打猎,被罗洪派出所民警抓获,当天被送到隆回县拘留所。我村村主任杨自恒闻讯后也立即赶到拘留所,并对我说,只要我交7000元钱给他就放我出来,我说我没钱,他说,没钱我给你垫,不过三天后必须归还,否则加收利息,于是我就答应了,和我关押在一起的杨信义也答应交7000元钱,在村主任杨自恒的所谓帮助下,第二天我和杨信义从拘留所放回家。回家后我把家里的耕 牛卖了4000元,另外从我外甥罗自炳手里借了3000元,在三天之内把7000元钱还给了村主任杨自恒。后经打听被关在隆回县拘留所的其他几位村民也向村主任杨自恒交了几万元数额不等的钱并由他做保才被放回家。今年6月26日,我村村民谢定平、伍龙才打听到村主任杨自恒有诈骗钱财的不轨行为,便到隆回县公安局查村主任杨自恒所收的钱是否上交到公安局,结果公安局的有关领导查后说,并没有收到我们7人一分钱,在确凿证据面前,罗洪派出所责令杨自恒退给了谢定平,伍龙才的几万元钱。可是当我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去找杨自恒退钱,杨自恒不但不退,还破口大骂和严词威胁。
我今年73岁了,我的7000元钱是我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如果这笔钱是当罚款真的交给了公安局,我没有意见。如果落入村主任杨自恒私人的腰包,这就是诈骗。我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要和他斗到底。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罪的范围。因此,我恳求上级领导及广大媒体领导一定要严厉查处这个名为村主任,实为敲诈钱财,打牌赌博,放高利贷的社会**。请调查处理,不胜感谢!
报告人:袁桂求
2017年1月8日
隆回村官问题多,大多村官是针对目前农村留守人员多三八六一九九部队所滋生,由于妇女(三八),儿童(六一),老人(九九)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很多村官为所欲为,任信到底,确实是目前农村急待整肃的现象。
2017-01-09 12: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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