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西一个叫保靖县的地方,与朋友一起相聚,几个朋友谈起了该县的律师行业。我居然听到一个法律禁止的事实:即公务员不得从事获取报酬兼职的规定在该县成为空文。相反不少公务员还兼职律师赚取额外收入。我留心记下了几个名字:宋要国、何苍金、陈志辉、徐兵。我怕不准确还专门问了他们的单位,宋、何、陈是司法局的,徐是大妥乡政府的。据说这几个人做律师也做的还不错。真不知道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是故意放任鼓励为之还是。。。。装聋作哑
好象有这回事好多年了。
很多年了。司空见惯了。
这有什么,这凭本事吃饭,保靖人社局几个工作人员打牌赌博借高利贷跑路的,然后一天院没住开假病条说得精神病吃空饷几年了也没事,这就是特殊的保靖现象
我是宋耀国,该举报部分不属实。宋耀国、陈志飞曾经是司法局工作人员。但是均已辞职。谢谢各位监督,我会以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要求。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耀国有担当,敢面对,为你点个赞!
人社局是特权部门,几个工作人员打牌赌博借高利贷跑路了还要吃空饷,管理太混乱了。
只认识宋耀国,本来就乡政府司法员,经常帮老百姓打官司,被人讲变味了,后来自己努力上进考取律师了,做了专业律师,有什么不对的。
宋耀国、陈志飞是冤枉的,何昌金、徐兵等属于违规行为,在查处之列。
16楼的人,尼玛肯定是人社局的小屁股,被人踩的出不了头,坏恨在心所以恨之入骨,竟然到这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贴子里来发渫对人社局的不满!!
社会各界朋友:
网友于2017年4月 14日在保靖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表的关于对《保靖县公务员当律师,赚钱职务两不误》反映“宋要国、何苍金、陈志辉、徐兵”兼职当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开展调查,现就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宋耀国律师原为保靖县司法局迁陵司法所司法员,中级工,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经本人提出辞职申请,我局于2016年1月6日研究决定,同意其辞职。陈志飞律师原在保靖县法律援助中心执业,担任援助律师。经本人申请,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25日同意其辞去公职。宋耀国、陈志飞现在湖南民益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何昌金原在保靖县法律援助中心执业,担任援助律师,于2016年9月调离司法局。徐滨在原大妥乡政府工作,自2016年起,接受指派担任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不再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严肃清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兼职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公职人员。因此,在我县法律服务机构注册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取酬的情况。
最后,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也真诚希望对我县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出提出批评和合理化建议。
保靖县司法局
2016年4月25日
宋耀国我战友,己辞职为专职律师。
见惯不怪
司空见惯。
别人兼职赚钱是本事,你自己屁本事没有,得了红眼病,有病就得治,何况别人早就辞职了,应该追究发帖人的污蔑罪!!
2017-04-14 15:2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