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湘乡市泉塘镇人民政府涉嫌行政侵权,现在已经是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一家人妻离子散,经常是患个感冒都交不起100多的门诊费用,小孩大的12岁小升初没学费,小的2岁多一直是二婚岳母在贴钱抚养(这几天会送回来,她自己已经无力负担,且她的家庭都可能保不住了),在这样求生无路,求救无门的情况下,我早段时间借20元车费来到了韶山市信访局和韶山市民政局,之前打了电话给杨林乡民政所的干部,他提醒我低保必须由村上评估,然后再报乡镇,这是程序问题,这一点我承认,但我现在的情况允许不?
带着报告来到韶山市信访局,信访局一看材料,直接回答:你应该到民政局去申请救济,反过来来到民政局,然后把所有的情况讲了一下(包括来的20元车费都要借,小感冒都进不了诊所等),看是否有救济渠道,民政局回答:应该先从村上走程序,理论上这也挑不出毛病,但我要民政局来一个书面回复,被工作人员拒绝:我口头答复就可以了,是一样的,于是,这趟韶山之行无疾而终,倒浪费我借来的20元车费。
我想问问韶山相关部门:
一 我的户口是婚迁入韶山的,在当地我是人生地不熟,政府倒是晓得我现在生不如死,三十多岁的青壮年居然沦为上访户,但村里晓得不?走这个程序有什么意义?
二 如果连到韶山的车费20元还要借,100多的小诊所费用治个感冒都无钱支付,我还有好多时间来走程序?这样的情况下,有没有紧急救济措施来保证我一家的基本生存权?
三 当时我的信访责任首先归到韶山的时候,你韶山为了把这个信访责任推出去,找我谈过多次,而我也知道事情是湘乡泉塘人民政府惹出来的,确实要归到湘乡来解决,所以你们找我签字证明一些材料的时候,我还是相当配合的,你韶山市也顺利的解决了我的信访归责问题,但湘乡只能解决我和泉塘镇的行政合同问题,还能给我解决低保问题??????
目前我的低保以及临时救济,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但这个问题,还请我的户籍地韶山政府来重视一下,湘乡市解决得了吗?我已经向韶山市民政局和韶山市信访局承诺:我和湘乡泉塘的问题解决以后,我会自己主动来申请退低保,退救济,不会去占用这个救命钱,但遗憾的是,无人理睬,无人关心我一家人的最低生活保障。
如果一定无人重视的话,我会带上我的儿子和女儿,直接找韶山市信访局张茂青局长,当面来好好商量这个问题,不属于你的事情,你要推责我理解,属于你份内的事情你也不管的话,我肯定首先要来谈谈我一家的生存问题,再到湘乡市去解决我和泉塘的问题。
本是可怜之人,却自己制造可恨之处本是可怜之人,却自己制造可恨之处本是可怜之人,却自己制造可恨之处
但现在摆在我眼前的事,是解决我的基本生活问题,然后再谈其他,不要和我谈什么可恨之人可恨之处,我所提的要求,都是政府应该解决的,符合政策,也是必须要解决的,是等着救命的,你可选择推卸责任,可选择敬而远之,大家都可以试试看,我是无所谓,活路都难得找了,我还会有忌讳??????
2017-05-21 14:0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