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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美世界销售地下车位 严重违法违规

2018-9-23 6:57:10发布96次查看
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地下停车们建设利用管理办法》,郴州美世界开发商销售地下停车们出具的《郴州美美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最少存在以下几点违法违规:
一是没有按规定标明车位的使用性质(住房车位或人防工程);
二是没有预售登记和办理相关产权;
三是没有明确车位交付使用的时间;
四是只强调买方违约责任,回避卖方违约责任,违背公平原则;
五是没按政府文件规定合理定价,销售价格远高于同区域车位价格,已超出美世界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存在用住房绑架业主的嫌疑;
六是与住房逾期违约金绑定销售,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七是指定长沙仲裁管理,人为给合同纠纷解决制造障碍。
美世界开发商劣迹斑斑,信用严重缺失,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城建、国土、房管、人防等)却坐视不管,任由其侵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这是一种严重失职行为!特请求市委、市政府纪律监督部门给予查处,为郴州百姓打造一个和谐、公平、诚信、法制的记好的社会环境。
郴州美世界广大业主
2018年5月2日
美美交房已逾期三年了,业主没拿到合法的违约赔偿,等来的却是超高价格的停车位。《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地下停车们建设利用管理办法》这种事,要严查呀!
美美负二、三层7万多平米的车库己于14年抵押,这种没有 地下停车位买卖合同维权
地下车位如若是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用作停车位的,应当遵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即应当有人防工程标识。
郴州市地下停车位的规划管理由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如若是结建地下停车位还需随地面建筑一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规划审批与许可。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应当与商品房同步出价销售,且在销售、出租时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销售和租赁的价格以双方合意为准,具体标准详见后附法条。并且是否购买或者租赁地下停车位,购房人可以自行选择,销售商不得强买强卖,或捆绑销售。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无论哪方违约另一方均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在协商解决争议时,可以签订仲裁协议或者约定仲裁条款来约定仲裁。在无仲裁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附:
《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地下停车场建设利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 结建地下停车位建设应当随地面建筑一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并与地面建设工程合并办理规划审批和许可手续。第十四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地下停车位的,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出让价格可分别按同地段同用途标定地价的20%、10%确定;地下三层及以下部分不收取土地价款。第十五条 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地下空间单建地下停车位的,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外,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出让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
地下停车位建设供地计划公布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土地。地下一层、地下二层的出让价格可分别按地表商业用地标定地价的20%、10%确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或依法应当公开出让的,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地下一层、地下二层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可分别按地表商业用地标定地价的20%、10%确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地下停车位施工。结建地下停车位应当与地上工程一并申领施工许可证。第二十四条 地下停车位竣工后,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专项备案的,不得通过竣工备案。
结建地下停车位应当与竖向相对应的地表工程一并验收。
地下停车位验收合格后,应当按规定移交项目建设档案。第二十七条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应当与商品房同步出价销售。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地下停车位销售、租赁价格。
地下停车位销售和租赁价格应当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成本利润等因素合理确定。购房人可以自行选择购买或租赁的方式取得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
建设单位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项目的地下场所平面图、地下停车位分布图、地下停车位销售和租赁价格。其中,销售、租赁价格应当实行“一车位一标”。物业服务公司应公示停车服务收费价格。
2018-05-07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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