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溆浦县大江口镇蒜园社区村民责任林被无证砍伐

2018-9-23 6:06:05发布43次查看
我是大江口镇蒜园社区村民,名叫舒孝良,于1981年秋由村集体分给我一块责任山,位于原江兴水泥厂矿山相邻,2001年经本人的开垦开发,退耕造林、造植、跑桐、桤木、油茶千余株,面积4亩之多,经10余年的抚育培植,林木成材,生长良好。现有我社区村民夏代全,未经我方允许,又无任何砍伐证件,擅自进入我责任山林区,盗伐桤木及茶树,具体事实与原由请看附件。(有相关证明资料和图片,均为属实)由于之前上传图片不清晰,所以重新提交,望谅解!
关于以上的信息,我需要做更加详细的补充:
1、事发于去年年底,于12月16号向大江口报案,在17号当事人已向大江口的派出所报案,警员到现场和肇事者、当事人现场做笔录,但未能处理;2、之后案件上移交到溆浦县的麻阳水森林派出所,但是也未处理,3、再由移交到溆浦县的森林执法大队,至今年的6月份也还是不能做了任何处理!4、当事人在6月份底通过律师计划向法院诉讼,这是需要溆浦县的森林执法大队向溆浦县的物价部门折算损失(光皮树、油茶树)的,可是从执法大队得知,溆浦县的物价局不能把这些树的价格折算出来!对此,本案件需要执行法律诉讼的相关条件就无法具备了。5、在7月份溆浦县森林执法大队和当事人、肇事者一起到现场再次确认清点被砍的树木棵数,数量时,据说是有法律规定:砍阀150棵幼树将例为刑事案件,但是有意思的是:肇事砍了含幼树、成材树(已产茶结籽)的树总计158棵,居然不算刑事案件的??
对以上的案件,我作为中国公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1、肇事者一直在当事人面前逍遥恐吓,扬言说当事人尽管去哪里告都可以,他不怕,任何人都不能把他怎么样!试问我们伟大的祖国就不能真的执行了吗?2、从大江口报案到溆浦县森林公安、执法大队、再法律诉讼未果,中国真的是有法不能依吗?3、砍阀150棵幼树将例为刑事案件,但是肇事砍了含幼树、成材树(已产茶结籽)的树总计158棵,居然不算刑事案件的!?什么逻辑?
具体被砍的树木,以当时向溆浦县森林执法大队的报案记录为准!
网友您好: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此事件由大江口镇人民政府调解多次未果,应舒孝良自己要求转森林公安处理,森林公安表示此事件未达到立案要求,已转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处理。
对于你们以上的回复,我首先说明的是:1、你们没有知道具体的后面的进展如何?2、更不知道我以上所说的以上是没有然后了?为什么?????????????
然后呢?一直处理未果的???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居然我们溆浦县的物价局不能把损失的光皮树、油茶树价格折算出来的?现在连法律程序也不能走了?为什么?以上的两个发言主题是同一件事!请仔细看明白,不要随便回复了事!
2017-08-28 22:21:59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