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上午好!我是湖南郴州资兴市代课教师,我从九零开始就在资兴兰市一偏远小学任教,直到二零年,由于撤区拼校而没有教了,在零五年的时候中央五部委联合下文给我们的补助,我的资料已经送到省教委了,可是事到如今,没有音讯,我们问资兴教委,他们回答说要到六十岁才可以补助,可文件上不是这样讲的。
网友h与你同行:
你好!你反映的“资兴市代课教师的补助怎么没有”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1号)文件精神第五点“计发时间与发放办法”规定:“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从2014年10月1日起计发。2014年10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生活困难补助;2014年10月1日以前超过60周岁的,从2014年10月1日起发放,其以前超过的年限不予补发。”我市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从2014年10月起,只要达到发放时间的已认定人员,我们均已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门发放到位。
资兴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1日
2017-02-20 10:5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