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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政府拿“好处”不管事,安全生产存隐患

2018-9-23 2:18:08发布42次查看
近日,有人给我看了一段年初整治生产安全活动过程视频和讲了自已的被执法的过程,首先声明,政府执法的目的是好的,关心群众生命安全是对的,特别桂阳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值得我们拥护和支持,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行为,主要程序违法,在进行所谓的联合执法当中,在对执法对象没有下达违法告知书、整改通知书、处罚通知书、强制执行通知书的情况下,过程中又拒绝听取被执行人的申辩,率一、二十人粗爆执法,到别人家里强行扣押货物财产又无扣押清单,在法定时间内又无处理结果,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依法治国,相信在中国会有人来管的,希桂阳县有关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这些行为,有些工作不是靠搞几次活动才能做好的,靠的是平时职能部门要多宣传教育多监督管理多热情服务才能做好的,安全生产工作很重要人命关天,但也不能因为重要而违法,影响政府形象,可能有些领导本来是从基层提拔起来的,还是原来农村工作那一套办法,通不通龙卷风,法律意识淡薄。
就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几条建议:
1、要记,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私权--法无禁止皆可为,我相信党中央国务院,就怕“认真”二字,不要不习惯。
2、要多出去调研查实情,不是形式的,掌握第一手资料,不要只听汇报布置工作,有些职能部门个别人员,拿了好处不管事不监督,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没给他好处的借汇报之机乱汇报打击报复,我认为恰恰没给好处给他的安全性最高,调研很重要。
3、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腐败行为打击,要到好处不监管,别人举报不受理,不作为慢作为;没要到好处的就经常打扰别人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乱作为。我建议领导要反其道而行之,绝对有料。
4、加强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专业知识学习,现在有些职能部门人员一问三不知,怎么能搞好监督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不懂法律法规不懂,有些连法律条文都看不懂(是真的),唯一的手段就是恐吓,说什么我还要联合执法。
5、大力实行有关安全生产免费学习培训,我认为消防队、质监局、安监局都搞得很好,安委宣传资料也不错,如果学习与钱挂钩那一切流于形式,创造让人想来学习要来学习氛围。
6、再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隐患不在于企业在于监管流于形式,得了好处不监管,让企业放松警惕麻痹大意。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中心,有报必查。
政府不要管得太多,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职能部门的考核,多搞评比活动,看哪个部门做得好,做得差的要追责,不要动不动联合执法,这样培养了这些职能部门的惰性。管理形式要创新,各负其责,抽查检查,这不是指抽查检查企业而是这些职能部门,转变观念,“联合执法”是一种很低级的形式,并且会造成这些部门平时不管理,等你的联合执法,大锅饭可休矣。
乡镇干部大部分没有法律意识,要加强组织学习,他们什么法都敢执,不问一下自己有没有资格,有些人乡镇政府的职责是什么都搞不清,但有一点清楚你们要听我的,我是老大。打击报复心强。
对申请再建加油站、液化气站、危险品仓库必须规划好,不要随意批准建设,对已建的油站、液化气站、危险品仓库看距居民区、学校、工厂有多远,是不是有绝对安全距离,该迁则迁,该关则关。
让实践来检验、让基层来评判、让群众来打分
建立评价、激励、问责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进tf和成效。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大力支持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反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为,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坚决清除执法犯法行为,这才是根本。要加在曝光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可行。
要好好学习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不要曝光出丑,吸取教训,服务于民,严管官吏。
别说得这么清楚,会打击报复的
自己都管不好还管别人,迟早会出事。规规矩矩办事万年长久。
桂阳县城管局市政公司燃气办到处乱执法乱扣财物,李某同志扣财物时说是根据肖副县长指示办的,到哪里执法开口肖副县长闭口肖副县长。
浩塘镇政府下面违法行政很多,本无处罚权,可他到处都处罚,到处下通知书,把别人职能部门的事做完了。
不懂法不知法不敬畏法,感觉桂阳县执法越来越乱,特别桂阳燃气办简值是无法无天,就是一混混执法又没人管,桂阳燃气办存在违规收取安全保证金、收取车马费(每年一次,醉死人那次是去办此事的)、到处乱扣财物去打击报复别人,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正常工作秩序。请纪委同志去查查。
越权管事有猫腻,该管不管,不该管又管,欺负老百姓老实,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因为乡镇政府人员素质太差,所以国家规定乡镇政府没处罚权,但浩塘镇政府这样做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否,乱执法就一定要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直至法律追究。
2015-08-16 1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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