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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天门山镇不该限控当地村民的合法建房诉求

2018-9-23 0:56:57发布28次查看
代父执笔:
我叫胡可生,现年69岁,一名来自湘西北武陵山区的老农民,家住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山镇(原名大坪镇,2015年底行政区划调整更名为天门山镇)柏树居委会椿树岗组。我今天发表此贴,主要是向你们反映当地政府非法限控农民合法建房诉求的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近些年来,张家界已快速发展成为全国、甚至是世界知名的旅游胜地。旅游开发、旅游经济的兴起,不仅带动了地方社会经济的阔步发展,也让当地相当一部分群众百姓富裕了起来,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然而,我的家乡——天门山镇,这个坐落在天门山南麓、和张家界市区的直线距离不过10多公里、现通公路距离也不过25公里的农业小镇,守着“天门仙山”这个聚宝盆,“三农”发展却未有任何起色,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平平,农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改善缓慢,与周边一些乡(镇)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为了加快发展,顺应当地旅游经济兴盛热潮,地方党委政府明确了“招商引资,旅游开发”这条路子,成立了“天门山先导区管委会”,专职管理天门山周边区域开发建设。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对天门山周边区域进行全方位规划设计,天门山镇理所当然包括内。于是乎,“天门仙境国际旅游度假区”等等各种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在网络上满天飞,卓达集团等投资考察团来了一拨又一拨;于是乎,严控相关区域农村农民建房的政策“应运而生”,其中天门山镇场镇周边几个村(居)委会被列入了重点控制区域;于是乎,部分农民合理合法的建房诉求被“旅游开发、招商引资”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说辞挡在了门外。
据我的印象,天门山镇自2011年开始实施限控当地农村农民建房政策。近几年,天门山镇对当地农民建房需求,先由村级统计审核上报至乡镇,乡镇再经过审核后上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上报的情况,核定当年批准建房的名额,分配到乡镇,乡镇再分配到各村,各村再分配到户(大概是这么个流程,我说的可能不完全准确)。然而,对于为何要采取限控建房措施、依据是什么?在本人上报建房申请过程中不断作出此类质疑时,镇政府却一直无法给出明确的答复,要法律没有法律依据,要地方法规拿不出相关文件,甚至连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规划材料也无法提供,仅凭 “大坪这里要搞旅游项目开发,上级要求严格控制农民建房审批”诸如此类的理由,将当地部分农民的合理合法的建房申请拒之门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令五申,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地方政府的某些领导却将此作耳边风,只顾抓政绩工程、谋自己前程,不对党中央负责、不为群众利益着想,不搞调查研究、单凭“屁股”思考出台政策;不秉持“脚踏实地、实干兴邦”的创业精神为地方谋发展、为群众谋福利,一门心思钻营快捷高效的政绩工程,于是不顾一切的要为自己的发展之计扫除障碍、铺平道路,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抛到一边,制定出一些毫无立足之地的政策措施。地方要搞招商引资、搞旅游开发,这无论对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来说,还是对于当地百姓群众个人来说,无疑肯定是好事。作为地方老百姓,我举双手赞成,也会对相关政策法规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然而,这样的远景规划从21世纪初就开始谋划,各种“大坪镇要大范围征收开发”的传闻此起彼伏,搞了十来年了,却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大坪通往外界的公路还是那一条s228省道,大坪场镇的街道仍只有十年前那么宽,大坪的中心学校还用着一部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盖的教室,大坪的农业结构还是以原始传统的种植业为主,大坪的农民主要还是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年复一年地种植着产值效益低下的水稻,地方农民家庭经济收入主要还是依靠外出打工。没有得到任何实惠的地方老百姓反而还要为政府画出的那个美好憧憬的“大饼”放弃眼下诸如新建房屋等等之类的现实诉求,甚至连危房改造的申请都无法及时获批。请问,这样的发展规划科学吗?这样的利益让步合理吗?这样的“上级政策”能站得住脚吗?老百姓自力更生、自我改善住房条件的合理合法诉求都不能得到较好满足,何谈让老百姓有获得感、有幸福感?何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想,答案肯定都是否定的。地方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农民改善住房条件的现实需求,究竟孰轻孰重、孰先孰后,谁该让步?——如果有可能,我想借助贵栏目,将这个问题抛给我们的地方政府。
当然,不可否认,我这份材料里所反映的一些问题情况,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撑。对此深表歉意!我本人年岁已高,文化水平也很低,没有能力进行系统的材料收集、数据统计。此信的代笔之人——我的儿子,远在云南工作,没有时间回家对信件中反映的系列问题做系统的调查,掌握相关资料。只希望此信能得到你们的回应,引起你们的重视。如有可能派人就此事进行实地深入调查专访为佳,我们将不遗余力予以支持。
坦诚的说,我写这份材料给你们,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私心,那就是我个人的危房改造申请迟迟得不到镇政府的审核批准。下面将我本人危房改造申请受阻的情况做一简要说明。
我与老伴刘观英(现年70周岁)共育有二女一子,长女胡英出嫁于永定区天门山镇丁家界村(原属三岔乡管辖),次女胡秀出嫁于永定区阳湖坪镇田家台村,长子胡宏标(排行老三)在云南省玉溪市工作。儿女的户口均已随其出嫁或到外地工作而迁出,现本人家庭户口上只有自己和妻子二人。我夫妻二人现仅有住宅一处,即永定区天门山镇柏树居委会椿树岗组8号,为一栋老旧木房。房子总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大约建于上世纪20-30年代,另一半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由于年久失修,整栋房子早已成危房,在本人的要求下政府民政等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实地查看并明确做了危房定性。目前,房子整体已发生严重倾斜,且程度不断增加,多根柱头基部已严重腐朽,看去摇摇欲坠,令人胆颤心惊。
2008年,儿子工作稳定后,便将我和老伴接去云南同住。本打算随子在滇长住,无奈对异地他乡的生活习俗难以适应,加之又没有亲朋好友,所以同儿子一家在云南生活了一年多后,我和老伴便返回了湖南老家,以后每年大约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云南居住,其余时间回老家生活。老家的木房子2010年之前尚可居住,之后腐朽陈旧的速度突然加快成为了危房。出于安全考虑,2012年左右我们老两口逐渐搬出了木房老宅。待长女家的新房建成后,我们夫妻俩在湖南生活期间主要随长女一同居住。但女儿也有自己的公婆要孝敬,更需要有自己的家庭生活,长期随之同住难免有所不便,作为父母我们也不想在生活上总是麻烦已外嫁的女儿和女婿,更不愿意影响到她家庭的幸福美满。因此,翻修老宅危房以便让我们与女儿分开居住、独立生活,成为了我们现实而万分迫切的需求。大概2013年开始,我就陆续向村委、镇政府提出非正式的建房申请;2014年9月,我第一次就此事向时称“大坪镇”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未果;2015年9月第二次提出书面申请亦未果;2016年8月初我再次写了一份申请,并附上老木房的照片等相关资料,经村委审核签章后交到镇政府。对于我的建房申请,镇政府一直不予审核上报,先后给出的理由有:我们夫妻二人均已满60岁,无建房资格;我的危房改造指标已于2012年审批,被我自己转给我长女用于新建房屋了(然而,我本人及我大女儿从未享受到危房改造相关国家补贴政策);大坪镇要搞招商引资、旅游开发,上面规定了严控农民建房审批,现在没有相关指标,请暂缓;等等诸如此类一无法律法规依据、二无地方政策文件支撑的理由说辞,致使我的危房改造申请至今仍未得到审核上报。我们自己通过网络查询到的当地政府近年来印发的关于农民建房规定的文件,就只有《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张定政发〔2014〕10号)。对照此文件,本人建房诉求完全是符合该文件相关规定的。
2014年,我曾因为相关诉求没有得到答复解决,先后到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信访部门上访,而时称大坪镇镇政府最终对于我到省政府上访反映问题的答复却是牛头不对马嘴、满篇胡话的寥寥一页纸(详见附件3),且答复材料还是大概今年5月份我到区政府咨询农民建房政策时,被当做信访人员接待、区政府信访办的工作人员拿给我看的,此前从未见过,更不知大坪镇政府已就此事对我本人作了政策宣传,使我受到了教育并表示对政府工作认可,何其可笑!而且,就是今年5月份去区政府询问相关政策时,被误做上访予以接待登记后,至今也未收到镇政府的任何回复。
看来楼主已是当地有名的上访者了。政策是怎样就是怎样的,相信不会单单为难一位老人家。
看来1楼很有经验啊!但我父亲正儿八经的上访只有1次,却也至今未收到来自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答复。不过看你写的第二句话,似乎你又不是上访老兵,更像是一位政府的代言人哦。既然你说有政策,请你把政策晒出来给我们老百姓看看。如果没有,请你不要在此乱放屁,更不要乱给我们扣“老上访户”的帽子,污蔑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老百姓。说话要有依据,不要信口雌黄。请您自重!
2016-09-17 22: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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