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吴国华,身份证号430421198101125***;电话:18273439578 举报人李国华,电话:17711641968 身份证号43042119660810***。现在实名举报,我要用我亲身经历的真实情况举报衡阳县人民政府虚假招商引资,举报衡阳县维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真违规违法建商品房的事实,我承诺,我对我举报的一切事实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参与建设衡阳县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维泰公司)开发的位于衡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衡阳县维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部项目工程中,发现衡阳维泰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违法开发、违法施工,现楼房已建成数栋20多层的商品住宅楼,且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的相关手续依然没有依法依规办好。我们只有面向全社会公开举报。求衡阳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向全社会公开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请不要包庇,更不要官商勾结。并对衡阳县维泰公司违法开发、施工的项目依法查处并责令停工,拆除相关违章建筑。
衡阳县维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部项目属于衡阳县招商引资项目,其实维泰公司是一个皮包公司,玩的是空手套交白狼。该项目位于衡阳县西渡镇合济村人和路和海英大道汇之东南角,土地面积为47727.1平方。我在参与建设该项目的过程中,发现衡阳维泰公司存在以下违法开发、施工的行为:
一、衡阳维泰公司违法使用土地。该项目位于衡阳县西渡镇合济村人和路和海英大道交汇处之东南角,总用地面积为47727.1㎡,虽然上述地块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但衡阳维泰公司并未依法通过相应的行政程序和审批程序获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截至目前为止,衡阳维泰公司仍未办理好上述土地的使用权证,因为该地块目前仍被衡阳县经开委抵押在建行衡阳县支行,该项目现在施工已经一年有余,衡阳维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属于违法使用土地。
二、衡阳维泰公司在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通过官商勾结违规取得《施工许可证》,其所建工程属于违章建筑,依法应予责令停工、拆除违章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衡阳维泰公司所取得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违法的,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应责令衡阳维泰公司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对其处以建设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同时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期间建筑的工程属于违章建筑,依法应当予以拆除。
三,规划局规划许可证上面设计的4屋和15层房屋,现已建成数栋20多层的商品住宅。规划面积22563平方米,而实际已建近17万平方米。综上所述,衡阳维泰公司开发的衡阳县维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部项目工程属于违法开发、违法施工,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干着房地产开发的实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多次向衡阳县委和县政府进行举报,更可恨的是维泰公司还进行人身攻击,污蔑我们敲诈勒索,利用黑社会势力进行威胁,恐吓,企图隐瞒自己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天,我们再一次举报维泰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希望衡阳县委县政府能引起重视 ,立即阻止衡阳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不要包庇开发商。我们在拭目以待。
此致敬礼!
举报人:吴国华 李国华
二0一七年八月十日
政务繁忙,此等小事不是尔等人员操心之事,干嘛要皇帝不急太监急;
实名举报的帖子,还请政府相关单位调查个水落石出。
2017-08-10 23:3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