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化县人民政府:
我们是新化县上梅镇洪大村的村民,2017年4月份我们洪大村在上级党委精心组织安排下进行村支书选举,张寿高欺骗上级党委组织及广大村民,隐瞒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参与选举,并且当选我村的村支书。针对其违法违规当选情况,我村村民表示反对和愤慨,强烈要求上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一、张寿高因故意伤害受过刑事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张寿高,男,汉族,1969年2月21日出生,上梅镇洪大村人。1994年7月9日张寿高与其父张新杨故意伤害新化县石冲口镇村民曾广田,将其打成重伤。1994年8月18日新化县公安局因张寿高故意伤害依法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1994年9月3日新化县公安局对张寿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其进行长达数月的拘留,最终法院判决其承担了赔偿责任。以上事实有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证、监视居住决定、新化法院判决、检察院的相关材料为证,张寿高违法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张寿高故意隐瞒受过刑事处罚事实,欺瞒上级党委、政府部门、广大村民,违法参加选举,骗取村支书候选人资格并最终违法当选村支书。
2017年4月份,我们洪大村在上级党委组织精心安排下准备换届选举,按照规定报名候选人应该上报自身相关情况。而且按照新化县委县政府关于换届选举文件要求,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侦查的不得参加选举。张寿高明知自己受过刑事处罚,故意不向上级组织申报,欺骗组织及群众,骗取了候选人资格并最终当选洪大村支书。张寿高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村民组织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及新化县委县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相关文件的要求,依法应当取消其洪大村村支书当选资格,追究其违法参选的责任。
三、当前张寿高未受到任何处罚引起村民不满及愤慨,并通过各种途径依法要求取消其村支书当选资格。
张寿高违法参加选举,骗取村支书当选人资格后,广大村民表示十分愤慨,村民陆续向新化县委、县纪委、县组织部、上梅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张寿高违法参加选举的情况,强烈要求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其违法参加选举的行为,取消其当选资格。广大村民还自发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在红网、网站论坛上反应相关事实,获得了几十万的点击量支持,因此广大村民迫切要求查处张寿高的要求是合法的、合理的。相反,洪大村村民张铁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地方口碑好,也是新化县公益慈善的楷模,先后两次在村副主任选举中由上梅镇十家联审通过候选人资格并成功当选副主任,仅仅因为八年前受过治安拘留处罚而被取消资格,“举轻以明重”一个受过治安拘留的当选人都要取消资格,一个受过刑事拘留数月的人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当选资格更应该取消。
综上,张寿高欺骗上级党委组织及广大村民,隐瞒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骗取候选人资格参与选举。请求上级党委、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取消其村支书当选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洪大村村民签名:张石松,电话:0738-3012***,张树松,电话:13973876***,尹月华,电话:15502525***,曾旺清,电话:15502514***,张重桥,电话:1378924****,杨石忠,电话:1527382****,曾石初,电话:1378684****,张先圣,电话:1517383****。
2017年7月17日
这个举报zf咋不回复?
网友:
我镇收到关于群众举报新化县上梅镇洪大村张寿高违法违规参选村支书的举报案件,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了初步的调查核实,并在7月20日召开镇党委会议,会议研究决定,鉴于洪大村当前严峻的信访维稳形式,决定免去张寿高党总支委员、书记职位,同时,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进驻洪大村,选好配强总支班子,做好矛盾化解和稳定工作。
上梅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2017-07-17 22: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