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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中亿佰联老板跑路,受害者血本无归

2018-9-22 19:42:01发布56次查看
面对某些官员与集资诈骗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
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活动中,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集资诈骗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颜俊这个"恶魔",从2013年7月进入津市开始就存心"集资诈骗",至2015年11月27日“跑路”共诈骗津市人民血汗钱3800多万元,涉及受害家庭一百多户。
这样一个犯有“金融诈骗”前科的骗子、服刑犯,是谁将他引入津市?是谁为他投资公司提供"绿灯”?是谁为他虚假验资?又是谁审核诚信、资质等办理条件?又是谁为他开业公开喝彩参与庆典捧场?
我们恳请纪委和政法部门迅速介入调查!还债权人一个说法,还受害百姓一个交待!
当初“诈骗”公司支付高额利息的时候怎么不找政府。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别让自己的贪婪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有多大腰就穿多大裤。
楼上的农民,你可能不懂哦,津市市中亿百联是津市市政府招商引资引进的投资公司,引进的人员还得了奖励了呢。引进的目的是为了激活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呢,支付的利息也是合法利息,并没有达到高额呢,至于最终定型为诈骗公司,那是津市市政府的责任呢,引进的时候没有严格审核,让一个有金融犯罪史的颜俊开了公司,其300万的注册资本也是借的高利贷,公司运转时政府监管也不到位,致使该公司一直在光明正大的行骗。我们要求政府严惩渎职犯罪人员,给债权人赔偿损失,让政府为自己失职买单。
1楼的不懂就不要装懂,你好像中亿的人,不是就是他们的亲戚,你的话就是落井下石,幸灾乐祸!打个比方,你在街上被歹徒捅了一刀,你找谁!
就我们了解的情况,当初颜俊注册资本来路不明,注册时颜俊是带罪之身,经营时毫无规范可言;颜俊跑路后政府说他们没有责任,那么请问谁有责任???
政府领导出席活动均代表政府形象,具有指导性作用,对活动的可靠性有其相关部门对其严格审核,对普通群众来说是安全的、可信的。中亿佰联在离市政府200米的地段经营两年多来至直最后跑路,相关主管部门最后都以没有检查出问题为由把自己该负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是不是应该追究相关部门的渎职行为?
《公司法》第一楼的绝非善类,ta连政府都不相信,不支持!!!
2016-01-05 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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