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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法制社会,在文件标准明确收费的条件下,村干部怎么可能进行滥收费,2016年的合作医疗费用至今还未收取,收费标准文件也没有下达,据在张家界日报上刊登的收费标准是120元元,请上马墩村民明白,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是上级出台的收费政策,不是某一人制定的标准,村干部只是执行上级的政策而已。百姓呼声是说出人民的心声,而不是个人对村干部的人身攻击,一切要以事实为依据。
楼主没讲村里收多少呀,怎么是滥收费?
2016年的已经收了啊,是120元啊!
2015-07-22 18:5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