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株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拒绝接收《实名举报书》
2014-10-29日,投诉人银建文持“基本医疗保险违规《实名举报书》”一份四页,前往株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反映用人企业未按规定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该局信访接待人员提示,我来到该局医疗保险处302室(基金征缴科),我向科长陈伟生说明来意,提交实名举报书和身份证,陈伟生看了举报内容后,以自己没有执法权为由拒绝接收举报材料。后经局办公室提示,我来到医疗保险处306室(综合科),科长胡宁看了我的举报书后,以“立案”是公安机关的事为由,拒不接收我的《实名举报书》。
向国家机关检举违法失职行为是公民的权利。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举报人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促使相关单位依法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实名举报方式,反映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违规,合情合理合法。株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基金征缴科科长陈伟生、及综合科科长胡宁,拒不接收我的《实名举报书》与法无据。
我今借红网平台,一是要投诉陈伟生和胡宁的失职推诿,盼市人社处查明事实,作出处理。二是要请湖南红网帮忙,将该《实名举报书》转交株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谢谢!
2014-10-29日
岂有此理?国家机关不收实名举报书!
行政机关本来就是执法机关,怎说没有执法权?立案不是公安机关独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认真调查的都可进行立案调查。
不排除这两位科长与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
2014-10-29 16:4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