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衡山县明辉搅拌站电死一人、烧毁车一台。
调查发现,这家搅拌站是一家无牌无证的黑搅拌站。站内堆积如山的建筑垃圾居然可以用来回收利用,破碎后充当县沿江大道改造主材料。
“质量、环保、安全”红灯区,死人拉走即开工!
像这样的黑站没有被取缔,还在正常生产,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背后肯定有某位领导在撑腰,否则政府工程谁敢用黑站的东西,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沿江路的工程听说是县住建局某领导同7个施工队打的招呼,要求他们进明辉的材料,可笑吧,县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竟然有如此大胆的干部。
还有这样的事情,现在衡山的事可真多,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管,感觉什么事都很黑暗,什么时候才能进入和谐社会呀?
事情现在是如何处理的?政府都没人管吗?好好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政府各部门应该要重视啊,不然拿着纳税人的钱,不给老百姓办事。
出了这样的事情,老百姓们只能说说,如果相关部门不进行规范管理,以后的隐患更大,一条命都不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那也没有什么能唤起他们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关于“8.11”事故的
2017年8月11日上午9时50分,县安监局事故调查股接到县经科信局电力执法大队电话,得知湖南衡山民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辉公司),发生一起车辆翻斗触到高压线致司机死亡的事故。接到报告后,县安监局迅速派纪检组长王辉、事故调查股陈洪岳、彭琼三人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民辉公司成立于2014年,坐落于我县开云镇排塘村五组,主要利用建筑垃圾碎石处理生产环保砖等业务。事发当日,一辆车号为湘ec0169的自卸车司机在该公司货场靠厂内路边的高压线下卸碎石过程中,因液压顶把车箱顶起过高,车厢触到了上面的一万伏高压线,司机经现场人员提醒立马跳车,在离开车有7、8米远后,司机发现车轮起火,不顾现场人员劝阻又转回驾驶室拿东西,刚打开驾驶室车门就被电触倒在地,导致死亡。
事故发生后,家属提出经济赔偿,但因事故涉及民辉公司、汽车车主的主、次责任,意见不一致,而未达成协议。8月15日晚至16日凌晨4时,经开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再次调解,最后达成谅解协议。
目前,县安监局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成立事故调查组。该事故调查组由开云镇政府、安监局、经科信局、公安局、总工会、监察局、检察院等部门组成。有关详细情况待事故调查结束以后再通报。
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衡山县安监局所查明的事实中所述的湘ec0169号牌也是邵东的。
针对近期有人恶意中伤我公司声誉一事,特作如下澄清说明,以正视听。
我公司于2014年在衡山县工商局注册成立,发改、环保、规划、国土等手续齐全,是一家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公司,主要产品有环保砖和稳定砂,省、市领导曾多次到公司现场调研指导。我公司去年收纳了一部分建筑垃圾,但至今暂未处理利用,根本没有用于沿江道路改造。
我公司一贯本着质量 针对近期有人恶意中伤我公司声誉一事,特作如下澄清说明,以正视听。
我公司于2014年在衡山县工商局注册成立,发改、环保、规划、国土等手续齐全,是一家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公司,主要产品有环保砖和稳定砂,省、市领导曾多次到公司现场调研指导。我公司去年收纳了一部分建筑垃圾,但至今暂未处理利用,根本没有用于沿江道路改造。
我公司一贯本着质量无意路过,看到以上相关部门回复,感觉这简直是神回复啊。1.明辉公司自称“是一家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公司,主要产品有“环保砖”和“稳定沙”,省市领导曾多次到公司现场调研指导”呵呵,难怪许多县重点工程在推广使用呀。
2.在万伏高压电线下做堆料场难道也是经过了环保、规划、国土等单位验收批准的吗?不可能吧?而且还得到了家属的理解与“赞许”“赞许”是不是过于夸张了?谁家死了人还会赞许啊?呵呵,没事闲得无聊见回复好好笑,随意说两句啊……
2017-08-16 10:4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