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前几天饮酒驾驶,导致驾照被汉寿交警大队扣留。当时只喝了一瓶啤酒,酒精检测也只是刚刚好38hl,汉寿交警叔叔直接处以罚款2000元,这个我都能接受,毕竟犯了错误接受处罚是正常的,但是去接受处罚的时候,自带的一寸照片不能使用,被告知必须要去交警大队院内的照相馆照相才行,我想问问为什么一定要交警大队院内的照片才行。按照要求,去交警队交完二十元照相。被告知要交395元,(当时以为是培训费)交完以后交警队出具的收据上面赫然写着食宿费。而且金额是375元。我想咨询一下,既然是食宿费是不是得要交警大队食堂为那些扣完12分学习的学员提供食宿?是不是得经过学员同意才能收取?如果学员不在交警大队吃饭住宿的话,这个钱就得退还给学员?
关于“汉寿县交警大队收取学员食宿费”的回复
“客官请了”网友:
您于2017年10月19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汉寿县交警大队收取学员食宿费》一事回复如下:
首先如实告知“客官请了”网友相关情况
一、“自带的照片不能使用”的问题。因为满分学习资料要进驾驶人的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入驾驶人个人档案的照片是有要求的。1.尺寸有规格。2.照片的下方印有驾驶人的身份证号码(照片符合这两点要求的可不重照)。
二、“375元食宿费”的问题。因为满分学习时间是7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虑到大多数学员是乡镇的,难得来回奔波,为方便学员学习,所以就在大队办公楼的7楼设置了招待所,在大队食堂为学员提供了用餐,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大队食堂承包经营者收取,学员提出不在交警大队食宿的没有收取该笔费用。
三、您要是在学习期间没有在交警大队食宿,可到大队六楼政办室进行沟通,政办室负责为您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其次是感谢您对汉寿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0月20日
2017-10-19 00:5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