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5月20日向信访局提交了《对非法占用农民耕地的投诉》的举报信,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新化县政府的回复。虽然此回复回避投诉中的问题,左顾而言他,但回复中明确指证了国土局违纪违法的问题。请监察部门追究其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解决根本问题。
新化县政府的回复中,指证国土局有以下违法违纪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征地项目依法依程序审批是必须有知情确认材料,征地项目才能审批通过,而新化县的回复是“口头传达和宣传”,并没有《知情确认材料》,材料都不齐全是不可能批准征地项目的,而现在批准了,那么要不就是新化县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制作了假的《知情确认材料》进行报批,要不就是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违规审批。
请求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新化县政府在没有《知情确认材料》的情况下,是如何“依法依程序”获得审批的,如果确有制作假的《知情确认材料》行为或者违规审批行为,请依法追究责任。
2、假设新化县政府的征地项目是依法依程序获得批准的。但是其回复中说“按照政策,只对青苗进行补偿”,但是却又违反政策按照本没有达标的标准进行了更多的补偿。既然法律规定不能补偿村民那么多,那么超出法律补偿村民的东西是如何获得通过,又由谁埋单,是国库?财政?还是“小金库”埋单。这里面必有违纪违法问题,一是按照法律,其补偿标准是没有达标的,又是如何让这种补偿达标的。二是违法违纪达标后,多补偿给村民的部分由谁埋单,是国库?财政?还是“小金库”埋单。
请求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新化县政府的补偿标准在不合法的前提下,如何操作让这样的补偿合法化,超出法律补偿标准的部分由谁埋单?
3、假设新化县政府的征地项目是依法依程序获得批准的,其回复中说此次征地项目“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留地安置条件”,但政府违纪违法进行了留地安置。
请求纪委进行调查,新化县政府在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时,是如何违纪违法让这个留地安置满足法律条件的?这个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由谁埋单?是国库?财政?还是“小金库”?
4、假设新化县政府的征地项目是依法依程序获得批准的,也是“依法依程序”进行了留地安置,在那么多村民不同意政府回购的情况下,政府是如何“合法”回购的。
5、新化县政府回复中的批单在哪里能查询到,哪里才能看到红线图。这些信息,村民都不知晓,更没有签署《知情确认材料》,莫名其妙的就失去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更重要的是根据新化县政府的回复都可以看出里面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请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书面告知村民。
每一次的提交都是选择公开信的方式,为什么回复后变成了“不公开信件”?这次同样的选择公开信件。请监察部门依法作为。
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给与答复,是什么原因。请给广大农民群众一个解释。
以下材料均没有能够提供,村民所承包的土地说没就没了。 1、以下3次征地的村民签署的知情确认材料: 新化县2012年度第一批次用地建设项目征地、 新化县梅苑工业园青峰路、望城路建设项目征地、 新化县2013年度第2批次用地建设项目征地。 2、新化县资源村被征地安置的15.8亩留用安置地的《申请政府回购报告》(官方回复已有90%以上的被征地群众签字确认)。 3、新化县资源村被征地安置的15.8亩留用安置地被回购的文件。
2018-05-31 11:4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