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籍在湘潭,在株洲读书在校毕业期间部队征兵通过审查合格后入伍服役,于2011年12月中士军衔退伍复员,按照部队的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道,在报道之后,民政局因我是部队直招士官,安置或者其他补贴都没有拿到。到现在退伍以有6年时间,具体按照国家哪项规定去咨询维护自己权利。
还是说我入伍地在株洲,是株洲负责还是户口所在地负责。
苦等6年到现在每一个定论。到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希望政府相关领导看到我的提问给我指明方向。维护好自己权益。
您好,我局双拥办已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政策解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湘潭县民政局
2017年04月25日
我们当地民政部门有电话回复了我的问题,了解了我的情况,非常感谢。
但是我存在几个疑问:
1.我咨询株洲民政部门领导,回复我城镇户口不是所有人都有安置卡,安置卡有指标的说法,解释给我听入伍有跟你说安置卡的就是有安置卡,没有安置卡那就是没有安置卡,但是怎么个指标,标准是什么?我们当时07年去的一个市里才10几个直招士官名额,一个指标都没有?
2.直招士官的政策明文规定哪条说明不享受义务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
根据民(1989)优字19号15条“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的学员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员的家属,不享受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待遇” 提出的是家属不享受。并且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的学员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员” 我们没有军队院校学员,文艺体育专业我们也不符合。 存在一个文字漏洞,可以把你划分进去也能把你划分出来。
3.兵役法规定
算了吧兄弟,赶紧去找个工作,不要指望人家给你安排了。
2017-04-22 19:1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