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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武陵区政府强拆门面,请求给个说法

2018-9-21 9:34:08发布25次查看
我们是原常德市工业学校的租赁户,后来工业学校迁址,区政府决定将搬迁后的工业学校投以数亿元实施改造,区常蒿路小学将入驻此地。
在此改造过程中,将涉及到工业学校临武陵大道教学楼副楼的拆除。而这些副楼都是门面,我们租赁户投资巨大,家家户户都是倾其所有,甚至举债投资,招募员工,共同打拼,承担着交房租,税务,员工工资,勉强度日。
自今年一月一号开始,我们便陆续接到一些政府性通知。各种《通知》最后一句都说:责令搬离,否则后果自负!
《通知》还表明,这是区政府第七次会议精神。
我们每个商户看似一个人在经营,而背后却是一家老小十几人在过日子,十几个商户意味着什么?有的商户员工都是几十个,几十个员工的背后不也是几十个家庭吗?投资都是顶格,你们政府的会议精神里怎么从来不涉及召集这些商户了解情况,从来不委派任何部门出面协调此事。你说拆就拆?
  我们也不是为难政府。既然是投资办校,也是一件大好事,我们作为市民不是不支持,但是你们明明看得到还有事没处理完善,政府就必须把路子一步一步的走撑走顺,给我们一个交代,相信我们租赁户也会配合。这本来也是政府的工作分内之事,也是政府该表明的一个态度!这也是政府顺应中央“和谐”精神的重要标志!
原常德市工业学校受强拆全体租赁户
2017年2月27日
游客网友:
您好!您投诉举报的“工业学校门面面临拆迁,租赁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一贴已获悉,现将回复如下:
1.根据2016年12月29日常德市人民政府第71次专题会议《关于原市工业学校与武陵区常蒿路小学资产置换及后续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有关精神,常德技师学院于2016年12月31日将原市工业学校实物资产、门面(解除合同且清场完毕后)移交给常蒿路小学。因常蒿路小学接收的是解除合同且清场完毕后的门面,等同于空门面。
2.门面租赁户已相继多次接到各部门的搬离通知书,常德技师学院亦主持召开租赁户会议,通知书上明确告之各租赁户:原工业学校临街门面所有租赁户于2016年12月31日彻底清空所租赁门面。在会议上各租赁户均签订了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上承诺:“坚决遵照执行‘常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合同到期,我(单位)立即无条件归还门面,不再要求给予一定搬迁时间,并且不得以装饰装修及搬迁为由要求学校和财政给予任何补偿。”
3.原工业学校租赁户与技师学院(原工业学校)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已于2016年10月31日到期(且合同为一年一签),之后并未签任何合同。且原签订合同第九条第二款明确提出:“因国家政策或政府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房屋,乙方需及时搬出,且甲(工业学校)、丙(财政局)方不给予乙方(租赁户)任何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门面租赁户理应遵守合同,尊重承诺,按期搬离。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
2017-02-27 21: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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