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校长”的“优秀”事迹
湘乡树人中学郑建锋因涉嫌行贿、虚假投资、骚扰举报人等,于2008年3月27日由湘乡市公安局宣布立案审查。事后,连续被评选为湘潭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全国优秀优秀民办中小学校长、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湖南省教科院民办教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现将其部分“优秀事迹”公布于后(涉及刑事犯罪的从略),供大家共享。
制造伪证,为其父亲非法霸占辩解
郑建锋为了给父亲非法霸占树人中学制造理由,使其霸占合法化,采取卑鄙手段,伪造协议书,作为证据呈送政府和教育机关,被政府和教育机关识破,均未被认定。试举几例说明。
一、伪造《树人中学变改举办人协议书》称:学校已转让给了他
2003年,学校领导人陈上求、郑卓奇和郑湘沛商量,决定将树人中学举办权转让给上海浦东一家公司,保留办学权15年。由浦东公司投资扩大基建规模,达成了一份意向性协议。陈上求、郑卓奇、郑湘沛对意向协议条款表示同意。陈上求、郑卓奇签字后,送给郑湘沛签字。这时,郑湘沛变挂,不同意签字,叫陈、郑留下协议书,他再考虑一下。陈、郑退出树人中学以后,郑建锋将这份协议书的最后一页,即陈、郑签字的一页保留下来,改为转让给他的协议,把受让方改为郑建锋,在签名的一页,郑湘沛和郑建锋加上自己的签字,便将这份虚假协议报送领导机关,未被认可。
二、篡改校史,泡制“启智二校转轨鬼话”
将陈上求、郑卓奇于1993年发起创办,由其侄子郑卓奇将郑湘沛拉进来联合创办的树人中学,篡改为于1987年由郑湘沛以个人身份,以启智二校个名义申报创办的,是郑湘沛吸收陈上求、郑卓奇加入的。然后出具《请求重新认定树人中学的报告》,报请主管机关批准,承认树人中学是郑湘沛一个人举办的。在创办之初。为了报批方便,陈上求征得郑湘沛同意,借口启智二校转轨的名义申办,回避新办,得到批准。实际上树人中学和启智二校无任何关系。1993年7月,由陈上求、郑卓奇、郑湘沛联合签订的办学协议,没有一个字提到启智二校。郑建锋的请求认定报告没有被主管机关认可。
三、伪造湘乡师范撤股协议书
郑湘沛动员湘师撤股,起草了一份撤股协议书,要校长谭竹青同志签字,谭不同意签,并郑重其事提交校委会讨论。校委会成员一致坚决反对撤股,并授权谭竹青发表拒绝退股声明。谭竹青发表书面声明,交到了树人中学。事后,郑建锋私下用谭校长在其他材料上的一个签字,复印下来伪造一份撤股协议,秘密呈送政府机关,未被认可,因为协议明显虚假,没有签名原件,湘师没有盖章,没有正副董事长任何一人的签名,不能代表树人中学,更重要的是,谭竹青校长的声明件仍在。
围攻、骚扰、打击举报人
一、大街之上,把举报人拖上汽车绕街示狠
阳建民书记调走前,举报人李志军到供电局找阳建民书记汇报。行到距供电局约200米之处,郑建锋一伙开着一部汽车,停到李志军附近,不由分说,把李志军倒拖打到汽车上,绕城转了几圈,然后将李志军送到望春门派出所,走了。派出所将李讯问,折腾了一上午。李志军多次向公安局控告,公安局以不构成绑架罪为由未予受理。李志军到公安部上访,返回途中被扣押,拘留10天。
二、冲击法院,骚扰、围攻举报人。
2010年4月20日,举报人冯世杰、郑湘卫、贺振华应湘乡法院胡双湘副院长之约定,到法院谈事。原来这是一个圈套,胡双湘撒谎迟到。郑建锋、郑凌霄冲进法院围攻冯世杰等,开口就骂:“郑湘卫,你真不要脸,在树人管食堂12年,侵占了300多万,赶快到公安局去坦白。”接着打电话招来20多人冲击法院围攻举报人。郑凌霄还对冯世杰说:“你头发都白了,没有几天了,你都快死了,你等不了那一天了。”郑建锋还辱骂我们:“x死你屋里娘!”“x你屋里祖宗十三代”什么不堪入耳的脏话都冲我们来。折腾到中午11:50分,法院派警车把我们送出法院,法院的监控记录了全过程。
2012年5月2日上午,郑建锋领着妻子李军、二嫂李小平、姐郑碧霞,又来到法院,信访室主任易再凌问他们:“你们有什么事?”两个女的回答:“老畜牲冒得事,天天来告我们,我们也冒得事,天天寻他们骂。以后,我们只要在街上见到他们什么鸡巴举报人,我们就要把他们骂死。”
三、告黑状,把举报人告到法院
郑建柱起诉郑湘卫、冯世杰、陈松葵、曹运昌、陈湘华、贺振华、杨吉生等七人,诉状称:“被告”针对原告郑建柱等人毫无根据的向有关机关干部进行不间断的控告,致使原告饱受精神上的压力,也对原告的声誉在群众间、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事实是,郑湘卫等7人控告郑建柱的犯罪事实完全真实,后经湘乡法院判决,中院裁定,事实完全属实。滑稽可笑的是,被告7人中,贺振华、杨吉生根本没有参与这项举报。郑建锋没趣,自动撤诉。
四、电话骚扰举报人
2008年3月起,郑建锋等从广东、湘潭、泉塘、铁合金厂等地对举报人陈松葵、郑湘卫、冯世杰三人一天24小时不断打骚扰电话,长达6个月之久。后来惊动了省公安厅,在李江厅长的指示下,湘乡刑警队下令,不停止就抓人才停止骚扰。
五、诬告执法人员
2001年11月,郑建锋、郑建柱采用散发传单的形式,诬告依法判案的湘乡女法官周艺林同志,2007年,郑建锋诬告湘乡公安局依法办案的肖南山同志,后经公安厅、湘潭、湘乡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查明,完全是诬告,给肖南山同志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销毁证据
湘乡公安局经侦队进驻该校侦查经济问题,郑建锋为逃避侦查,隐匿和销毁证据,把学校财务帐本、凭据全部隐匿起来,说是丢失了。公安局追查拒不交出,拖了几个月,侦查工作进行不下去。公安局便找他谈话,如果不立即交出,就以隐匿证据罪实施拘留。在这个情况下,才被迫交出来,但有的凭证已经销毁了。
以上事实湘乡公安局均有案可查。
湖南湘乡树人中学被剥夺财产股东创办人:
湘乡市师范委托代理人:冯世杰
股东:郑湘卫
股东杨吉生委托代理人:李志军
联系电话:152****5249
地址:湖南湘乡望春门锡福弄35号附1号
2018年6月1日
不管你有多么真诚,遇到怀疑你的人,你就是谎言。 不管你有多么单纯,遇到复杂的人,你就是有心计。 不管你多么专业,遇到不懂的人,你就是空白。 所以, 关键不是你不够好,而是你没有遇对人。 别太在乎别人的评价, 懂你的、不用解释; 不懂你的,解释也没用。 不需要解释,做好自己。 送给各位几个字,愿你这样做人! 我选择厚道,不是因为我笨拙。 因为我明白,厚德能载物,助人能快乐。 我选择善良,不是我软弱。 因为我明白,善良是本性,做人不能恶,恶必遭报应。 我选择忍让,不是我退缩。 因为我明白,忍一忍风平浪静,让一让天高海阔。
我选择宽容,不是我怯懦。 因为我明白,宽容是美德,美德没有错。
我选择糊涂,不是我真的糊涂。 面对误解委屈和不公正,只是不愿计较,从而大度应对,难得糊涂,笑看世态。 我选择真诚,我有话就直说。 因为我明白,违心奉承是应付,忠言逆耳是负责。 我选择饶恕,不是我没原则。 因为我明白,得饶人时且饶人,不能把事做绝了。 我重情义,不是我太执着。 因为我总是想着与朋友们相处的美好时光,割舍不了那份难得的缘分和情谊,不应该掩饰内心的情感,我明白欺骗没有好下场,背叛没有好结果。
话不知耻,因为你脸皮太厚, 坐屎不知臭,因为你喜欢臭的. 请谁邦你写的,什么叫厚德载物, 滿帋废话!
湖南湘乡树人中学被剥夺财产股东创办人:
湘乡市师范委托代理人:冯世杰
股东:郑湘卫
股东杨吉生委托代理人:李志军
联系电话:152****5249
地址:湖南湘乡望春门锡福弄35号附1号
2018年6月8日
湘乡树人中学郑建锋因涉嫌行贿、虚假投资、骚扰举报人等,于2008年3月27日由湘乡市公安局宣布立案审查。事后,连续被评选为湘潭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全国优秀优秀民办中小学校长、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湖南省教科院民办教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郑建锋是湘潭玻璃厂一名初中文化的下岗工人,勾结某些官员捞得"集一身光环",有人不禁要问,真是神了,怎么能捞到"如此多的光环"连他自己也感到好笑,公开一下吧,晒晒太阳,谁评的,这些丑粉谁帮他打的,给教育界把国家级荣誉成了商品化行径,应予依法严查整处!
湖南湘乡树人中学被剥夺财产股东创办人:
湘乡市师范委托代理人:冯世杰
股东:郑湘卫
股东杨吉生委托代理人:李志军
联系电话:152****5249
地址:湖南湘乡望春门锡福弄35号附1号
2018年6月8日
2018-06-01 16:15:19
